商家宣称不用驾照!男子开 “老头乐” 上路被罚,购车款退回来了
近年来
不少商家虚假宣传
宣称低速三、四轮电动车(老头乐)
无需上牌、考证、易上手
吸引大量人群
这是真的吗?
实际上,按照相关规定
这类车辆不符合注册登记条件
无法上牌
严禁在城市道路和国省道通行
近期
贵阳交警南明区大队
就查获了一起“老头乐”典型案例
7月21日,南明区大队在阳明路查获一辆违法上路行驶的低速三、四轮代步车(俗称 “老头乐”),驾驶人陈某某告诉民警,该车系其今年花费两万余元购置。购车时商家宣称驾驶此类车辆无需驾驶证、行驶证,出于日常出行便利考量,陈某某轻信不实宣传,驾车上路。

执勤民警向陈某某细致讲解非标代步车上路存在的安全隐患,开展批评教育,并依法作出处罚:驾驶未悬挂机动车号牌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无有效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两项违法行为,合计处以1100元罚款。

7月24日,南明区大队联合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对该商家涉嫌虚假宣传一事进行处理。经多方调解,商家已将购车款退还给陈某某。

一直以来,南明区大队持续推进非标低速代步车专项整治行动,严厉查处 “老头乐” 违法上路等各类交通违法行为。与此同时,大队联合市场监管部门走访辖区相关经营商户,督促经营者向消费者如实告知:此类车辆不具备合法上路资质,仅可在封闭内部场地使用。商户均签订经营承诺书,并在门店显眼位置张贴公示老年代步车使用范围提示。





贵阳交警提示
老年代步车不符合
办理车辆注册登记的法规要求
无法办理有效牌证
上路行驶属交通违法行为
为了您和他人的生命财产安全
切勿将“老头乐”作为出行代步工具
坚决做到不买、不开、不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