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东南州:开展文物普查统计工作
文体旅事业部 | 2025-03-07 18:57
2025年2月17日至27日,黔东南州组织专家队伍对州境内16个县(市)新发现文物、消失文物等工作开展情况进行实地督查指导。
对于新发现的文物,要求各县(市)应遵循“应普尽普”原则,充分收集各县域内文物信息,积极同住建、水利、农业、教育等单位合作,充分发掘本区域的文物资源,符合条件的应予以登记纳入。
对于消失的文物,要求务必对文物“消失情况”作充分说明,做好登记,并向上级部门上报。
资料提供:黔东南州文物事业发展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