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和旅游市场信用管理规定》2022年1月1日起施行

中国旅游报 | 2021-11-23 09:00

为加强和规范文化和旅游市场信用管理,加快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保护各类市场主体、从业人员和消费者合法权益,文化和旅游部近日颁布《文化和旅游市场信用管理规定》。《规定》明确文化和旅游市场信用管理坚持依法行政、合理关联、保护权益、审慎适度的原则,确保奖惩措施与守信失信行为相当,共9章37条,包括文化和旅游市场失信主体的认定与管理制度、信用信息的采集归集公开与共享制度、信用修复制度、信用评价制度、信用承诺制度和权利保障制度。


有关专家表示,建设文化和旅游行业信用体系对文化和旅游行业高质量、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支撑作用。《规定》将进一步提升文化和旅游行业信用体系建设的法治化水平,既满足人民群众对文化和旅游市场健康成熟、规范有序、高质量发展的迫切需求,也能在一定程度上消除各类市场主体对政策不确定性的焦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