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A**9839网约车,被交警查处!

贵州交通广播、贵阳交警 | 2026-03-15 08:47

3月3日上午,贵阳交警南明区大队五中队民警在辖区交通设施日常排查中,发现火车站广场车道隔离护栏被损坏,现场未发现肇事车辆,且未接到相关事故报警。民警第一时间上报设施维护事宜,同步调取现场及周边视频监控追查,迅速锁定肇事车辆。

经查,3月2日上午8时许,贵A**9839白色网约车行驶至该路段时,不慎撞坏车道隔离护栏。驾驶人下车后,仅将损坏的护栏配件拾至路边,见自身车辆损失不大,便驾车离开现场,未履行任何报警及处置义务。

3月4日,民警依法通知驾驶人岑某到现场指认,其为逃避处罚,谎称事务繁忙无法到场。民警耐心释法明理进行教育,岑某深刻认识到自身错误,主动联系设施维护部门完成定损、赔偿。

3月5日,大队民警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其“造成财产损失的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违法行为,依法处以罚款1000元、驾驶证记6分的处罚,鉴于其积极配合处置,免于行政拘留。

贵阳交警提示

不慎损坏交通设施后,立即拨打122报警,说明事发地点、设施损坏情况,等待交警到场处置;需赔偿的,凭交警出具的事故证明,联系保险公司办理理赔。

撞坏交通设施后,逃逸不是“解决办法”,只会加重自身责任与损失。请广大驾驶员文明驾驶、规范行车,爱护交通设施,主动承担事故责任,共同守护辖区道路安全、有序、畅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