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云交警查获一起酒后驾驶营运车的交通违法行为
近日,贵阳交警白云区分局在云环东路与210国道交叉口路段开展夏季交通安全整治行动,依法对一辆贵AD7***6号牌的白色小轿车进行例行检查,车窗打开的瞬间民警便闻到了一股酒味,同时,酒精快筛测试仪也不断闪烁红光,初步判断该车驾驶人有酒驾嫌疑。
原来该男子申某德为营运车驾驶人,知道自己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被查后果严重,心情非常糟糕,越想越难过,所以忍不住痛哭起来。在交警的劝说下,申某德情绪慢慢缓和下来,随后民警将其带下车做呼气式酒精检测,仪器当场显示血液中酒精含量浓度为69mg/100ml,达到饮酒驾驶标准。
得知检测结果后,申某德又开始痛哭起来并向民警说道,自己从学会开车到现在一直谨慎驾驶,从没犯过酒后开车这种错误,也经常劝告别人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今天因为酒后和妻子吵了一架,妻子离家出走,自己着急妻子的安危才驾车出来寻找妻子。
民警了解原因后,耐心对其进行劝导,着急妻子安危是应该的,但要采取正确的方法,通知家人或报警帮忙寻找,明知自己喝了酒,且情绪不稳定,万一发生意外,妻子和孩子怎么办?半小时后,申某德的情绪逐渐稳定下来,并承认了自己的错误。
目前,申某德饮酒后驾驶营运车案件还在进一步调查办理当中。
贵阳交警提示:拒绝酒驾任何时候都不能低估酒精的“杀伤力”,不要将安危寄托于侥幸,无论何时何地都应遵守交通法规,自觉抵制酒驾醉驾,谨记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