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弯未让直行出车祸?真相竟是......

在这个快节奏的社会
人人都在追求速度,都想着要“快”
快点!快点!再快点!
但若是抱着这种想法开车上路
快的有可能是一辈子!
红绿灯路口,两车相遇
顷刻之间,事故发生
=͟͟͞͞ 砰 =͟͟͞͞ 砰 =͟͟͞͞ 砰=͟͟͞͞
造成该起事故的“罪魁祸首”是谁?
一起来看看~
贵州交通广播记者从贵州省公安厅交通管理局获悉。2月18日18时45分许,遵义市公安交通管理局凤冈县公安交警大队指挥室接到报警,称在凤冈县茶海大道凤冈加油站路口处发生一起交通事故,现场有一人受伤。

接到警情后,事故民警火速赶往现场勘查处置,到达现场后,第一时间查看了人员受伤情况,所幸伤者因戴了安全头盔仅受轻微伤。随后展开询问调查,小型普通客车驾驶员任某称自己在绿灯状态下驾车正常通过路口,是三轮车闯红灯,才造成的两车相撞;三轮车驾驶员李某则否认自己有闯红灯的行为,还声称自己当时特意看了一眼是绿灯......

事故现场
二人就事故责任争论不休
为进一步还原事发真相
民警随后调取了现场公共视频
画面显示,当日18时42分许,李某驾驶一辆无号牌三轮电动车沿茶海大道由北向南行驶,行驶至凤冈加油站十字路口时,未按交通信号灯行驶,闯红灯与任某驾驶的号牌为贵C70**8的小型普通客车相撞肇事。

事故认定:
得知真相后,民警依法认定,驾驶员李某驾驶无牌三轮电动车上道路行驶,未按照交通信号灯通行是造成该起事故的直接原因,承担事故全部责任,小型普通客车驾驶员任某无责任。
安全与守法同行
事故与违法相随
该起事故是闯红灯惹的祸吗?
归根结底还是交通安全意识不够!
尊重生命,请务必遵法守规~
懂法才能守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三十八条规定:
车辆、行人应当按照交通信号通行;遇有交通警察现场指挥时,应当按照交通警察的指挥通行;在没有交通信号的道路上,应当在确保安全、畅通的原则下通行。
交通安全,容不得一丝马虎
思想上千万不能心存侥幸
否则,事故就会“找上门”来
请时刻提高警惕,汲取“前车”教训!
闯红灯的危害
1、破坏通行法规
交通信号灯的主要作用是科学分配车辆、行人的通行权,使之安全、有序通行,闯红灯严重破坏了路权分配法规。
2、发生交通事故几率高
无论是行人、非机动车还是机动车的闯红灯行为都会增加路口交通冲突,增加事故发生几率,危害极大。
贵州交警提醒
红灯停 绿灯行
▲在有交通信号灯的路口
要按照信号灯指示通行
▲在没有信号灯的路口
要注意观察,确保安全后再通行
闯灯酿事故,害人又害己
闯一次灯=闯一次地狱
用生命争分夺秒
赢不来速度
但有可能输了一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