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年少女上一秒浪漫兜风,下一秒酿惨剧!

黔南州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贵州省公安厅交通管理局 | 2021-09-21 11:49

近日,黔南州高速交警四大队民警在罗甸县城发现一起摩托车侧翻致一人受伤的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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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日,民警返队途中,在罗甸县沫阳大道遇到一摩托车侧翻在路边,有一女生头部受伤,民警立即做好周边防护并协助120送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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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了解,摩托车驾驶员龙某(16岁),事发当晚骑摩托车带着王某(15岁)准备到郊外兜风。

行至事发路段时车速过快,加之路面有沙石,车辆侧滑失控,撞向防护栏,致使乘坐人王某脚骨折及头部受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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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该事故还在进一步调查中。

法律速递: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二条规定:

在道路上驾驶自行车、三轮车、电动自行车、残疾人机动轮椅车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驾驶自行车、三轮车必须年满12周岁。

(二)驾驶电动自行车和残疾人机动轮椅车必须年满16周岁。

(三)未满18周岁、未依法取得机动车驾驶证不得驾驶摩托车上路。

孩子是祖国的未来

关注交通安全

家长更要监管好孩子

怎么做?蜀黍来教你

一、要教育未成人

不得驾驶机动车

作为孩子监护人的家长,应当负起监护责任,教育未成年人不要自行骑摩托车、电动车,并对此进行监督。

摩托车驾照与汽车一样必须年满18周岁才能申领,如果未成年人驾驶摩托车,肯定是属于无证驾驶,是违法行为。

二、要教育未成年人

乘坐摩托车时戴头盔

在所有交通事故伤亡中,不戴头盔伤亡占的比例非常大,同时也严重影响了城市文明形象。

开摩托车戴安全头盔,必须让孩子明白戴头盔不是戴给人家看的,也不是戴给警察看的,而是为了确保自己的生命安全而戴,从而让孩子从小养成安全文明交通意识。

三、要摒弃交通陋习

做一个文明交通参与者

一个文明的城市离不开文明的交通参与者,学生家长要自觉摒弃交通陋习,自觉做到不得超速超员,不得闯红灯,不争道抢行,不逆道行驶,摒弃交通陋习。

同时教育孩子通过有信号灯控制的路口,要走人行横道并服从交警和信号灯的指挥,不得闯红灯,从小做一个文明交通参与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