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路口观察丨维持原判?余华英案二审开庭
11月28日上午,备受关注的余华英拐卖儿童案,二审开庭,很多群众赶到法院门口等待审判结果。二审庭审中,余华英对一审认定其拐卖儿童十一名的犯罪事实没有异议,当庭认罪,但是提出了量刑过重的上诉理由。也就是说她觉得自己罪不至死。
“我不想死”,说这句话的时候戴着口罩的余华英把口罩拉到额头的位置挡住了眼睛。是不是她也知道自己没脸说这句话呢?!但求生的本能让她选择了上诉。
今年9月,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本案作出一审判决,认定被告人余华英伙同她已故的情夫龚显良,于1993年至1996年期间拐骗了11名儿童,把他们卖到了河北省邯郸市。据记者的了解,这些儿童多是环卫工人、修鞋匠等余华英居住地附近居民的孩子。她每到一个地方,就先租个房子安顿下来,然后物色目标,故意找机会接近身边有孩子的家庭,通过扮演贴心邻居实施拐骗。
那么,余华英是怎么样走上拐卖儿童这条犯罪道路的呢?可能会震碎你的三观。上世纪90年代初,在饭馆打工的余华英与情夫龚某良相识,同居后生下一子。之后,在龚某良的运作下,孩子被带到河北邯郸的王某付那里,由他转卖。卖孩子的钱余华英和龚某良拿到了5000元。尝到甜头的他们,于是就开启了正式的拐卖儿童之路。
对于余华英,我们尊重她的法律权利,但像这样连亲身孩子都卖的人,是不值得被原谅的。在今天的二审庭审中,贵州省人民检察院出庭检察员认为,一审判决认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定罪准确,量刑适当,程序合法,上诉人余华英的上诉理由不能成立,建议驳回上诉,维持原判。本案将依法择期宣判。
在今天庭审法院门口,聚集了大批寻亲家庭。报道涉拐案件的记者介绍说,她们中很多都是“老面孔”了,每一次有涉拐案件开庭审理,她们都会站出来,手举写着孩子详细信息的寻亲牌,一次次出现在镜头前。一方面是给案件中被害当事人鼓劲,表达一种支持;另一方面,她们更希望能通过媒体的力量早日找回失去的孩子。
原天下无拐,每个家都不再面对分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