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就业政策(服务)清单|实施阶段性缓缴社会保险费政策
百姓就业 | 2025-09-29 10:50
实施阶段性缓缴社会保险费政策
政策内容:相关企业生产经营确有困难的,可按规定申请阶段性缓缴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单位缴费部分,缓缴期间免收滞纳金。具体操作流程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 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关于做好阶段性缓缴社会保险费有关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发〔2025〕 32号)和省相关文件执行。
补贴标准:可按规定申请阶段性缓缴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单位缴费部分,缓缴期间免收滞纳金。
咨询电话:省人社厅0851-85837267
来源:贵州人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