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冒牌车辆”被拦下,只因他……

贵州广播电视台公共频道 | 2021-04-18 10:25

4月15日上午10点50分左右,大方交警八中队执勤交警在新城区恒大民族中学门口,开展城市交通安全综合治理攻坚行动中,根据大队指挥中心布控指令,查获一辆贵F0***8号的小型轿车,存在涉嫌使用其他机动车号牌的违法行为。

经查,驾驶人姜某荣(男,53岁,大方县对江镇人,现住贵西苑小区)因跑网约车将原来车号牌注销后,挂成公司户,而原来车牌号录入住宅小区门禁系统,公司户的车牌不能进出小区,为了方便进出小区,于是使用原来车辆的号牌。

姜某荣使用套牌的违法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六条第四项,大方公安交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六条第三款之规定对其处以记12分,罚款3500元的处罚。

大方公安交警温馨提示:驾驶员需认清使用假牌套牌假证的危害性,主动杜绝交通违法行为发生,并要严密保护自身车辆牌证信息,防止牌证信息泄漏,被他人挪用、套用。同时希望广大市民朋友对发现使用假牌套牌假证违法行为,要积极向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举报,举报电话 0857-5250202。

通讯员:林继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