酱香原产地|贵州省创新立法保护赤水河流域酱香型白酒生产环境

贵州卫视 | 2023-02-27 20:16

发布会现场

2月27日,贵州省人民政府新闻办在贵州饭店国际会议中心举行《贵州省赤水河流域酱香型白酒生产环境保护条例》新闻发布会。记者现场了解到,《贵州省赤水河流域酱香型白酒生产环境保护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已于2022年12月1日经贵州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六次会议通过,将自2023年3月1日起施行。

据省生态环境厅党委委员、副厅长陈莉介绍,《条例》主要内容:《条例》分为六章,共51条。在制度建设方面包括:“源头控制”的预防制度、“永续发展”的指导制度、“有机绿色”的供应制度、“微生物群”的保护制度、“质量管控”的监督制度,通过这些制度促进酱香型白酒产业高质量发展,确保生产环境高水平保护。赤水河流域酱香型白酒生产、存续、发展的相关物质和非物质要素的组合”,首次从法规层面明确“生产环境保护”概念,既包括生产资源和生产过程中涉及的环境要素两个方面,也包括酱香型白酒生产所需的环境资源要素以及与酿酒直接相关的文化遗产两方面内容。生产所需的环境资源要素既包括优质酒用高粱、小麦、水、窖泥、窖石等原辅材料,也包括微生物种群、气候环境等。

《条例》所称的产区,是指赤水河流域最适宜酱香型白酒酿造的区域和最优质空间,包括茅台酒地理标志区、茅台镇传统优势产区、仁怀集聚区、习水集聚区以及赤水河流域其他适宜酱香型白酒酿造的区域。《条例》坚持以产区保护规划为基础,突出对茅台酒地理标志区的保护,为产区内现有优质企业发展预留足够的生产资源;又为其他产区中小白酒企业提供有力的政策支持,落实省委、省政府加强酱香型白酒产业发展的相关政策要求。《条例》第四条明确将系统治理作为赤水河流域酱香型白酒生产环境保护的原则,按照源头预防、过程严管、后果严惩的思路,在环境保护方面构建赤水河流域酱香型白酒生产环境保护的法治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