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以旧换新”最高补贴3万元

每日经济新闻网 | 2024-08-19 12:23

8月16日,长春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发布了《长春市购房补贴政策实施细则》,其中,对于贷款购房的市民,使用公积金或商业贷款购买主城区、开发区新建商品住房的,将按照初始贷款金额每年获得1%的财政贴息,最高贴息额度为1万元/年,贴息期限为3年,按月等额发放;对一次性付款购房的,将提供每套1.5万元的购房消费券。此外,对“以旧换新”的购房人将提供更高的补贴:贷款购房的“以旧换新”个人,贴息比例将提高至2%,最高贴息额度为2万元/年; 一次性付款购房的“以旧换新”个人,购房消费券额度将提高至3万元/套。

点评:实施补贴的目的在于刺激消费、活跃市场,同时通过以旧换新提高居民的居住品质。对开发商而言,这有助于提高销量,对市民而言,则能降低置换成本。不过,这项政策需防范可能出现的投机性质行为,确保补贴落实到真正需要的人群身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