遵义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推进消防救援事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
贵州省消防救援总队遵义市消防救援支队
为有效融入遵义市高质量发展大局,服务当前,立足长远,着力解决制约消防事业发展的城乡消防规划、力量、水源、装备和部门监管、基层治理等方面的问题短板,近日,遵义市人民政府正式印发了《关于推进消防救援事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
《意见》明确,要将消防安全融入社会经济发展大局,加强消防安全基层基础,建立乡镇属地化的消防安全监管和救援体系,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治理,打造高科技、高效能、高质量的消防救援装备体系,强化火灾事故责任追究,全力预防和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尤其是群死群伤恶性火灾事故的发生,确保全市消防安全形势持续稳定。
《意见》出台,推动遵义消防救援事业在各项基础建设上实现更快更精新突破。在消防规划方面。明确杜绝了消防站建设“边缘化”的问题,将消防规划与国土空间规划系统衔接。在保障能力方面。打造市域战勤保障基地,建立4个片区救援保障集群,辐射15个县、区(市)。在尖端装备方面。逐步配齐地震、水域、山岳等各类专业综合救援装备和高层建筑、地下工程、大型综合体、石油化工等特殊火灾处置的攻坚装备配备,近日,市政府专项拨付600万元为支队购置卫星方舱指挥车。在基础建设方面。明确了在建和未建的8个普通消防站和模块化消防站建设时间线。探索建立基层移动指挥中心、基层综合应急救援服务站。在专职队方面。按照《贵州省政府专职消防队员职业保障机制实施意见》,确保专职消防队员待遇和优待政策落地,推进省政府民生实事工程如期完成。
《意见》提出,推动遵义消防救援事业在防范化解消防安全风险上形成全社会共享共治新格局。在责任体系建设方面。将消防工作纳入全市高质量发展、平安遵义及新型城镇化建设内容以及市、县两级机关目标绩效考核内容,强化结果运用,进一步厘清各部门消防安全监管权责。在消安委运行方面。调配正式工作人员充实到各级消防安全委员会,明确市级不少于5人、县级不少于 3人,落实会商研判、信息互通机制,进一步整合资源,确保消安委实体化运转。在基层力量方面。推行新型监管模式,市消安办印发了《关于加强基层消防监管力量建设的指导意见》,细化明确了人员编制和“中心、站”组合的“3+3”模式供基层选择,在规定框架下“百花齐放”。在隐患治理方面。通过科技赋能,强化各类单位场所科技监管能力,结合“平安农村”创建、“乡村振兴”战略和易地搬迁等政策,推动村(居)民自建房全面实施改建、改造,进一步改善农村消防安全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