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阳市交通委员会关于贯彻落实道路运输从业人员从业年龄调整要求的公告
2026年2月6日,交通运输部颁布了《关于修改<道路运输从业人员管理规定>的决定》(交通运输部令2026年第4号),对道路运输从业人员的从业年龄资格条件进行了优化调整。根据上级部门统一部署,为做好政策衔接落实,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调整后的人员范围及新标准
自2026年3月20日起,贵阳贵安将对以下道路运输从业人员的从业年龄资格条件,由原“年龄不超过60周岁”统一调整为“年龄不超过63周岁”:
(一)经营性道路旅客运输驾驶员;
(二)经营性道路货物运输驾驶员;
(三)道路危险货物运输驾驶员;
(四)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装卸管理人员和押运人员;
(五)放射性物品道路运输驾驶员;
(六)机动车驾驶操作教练员。
二、关于已注销证件的自动恢复
为简化办事流程,减轻从业人员负担,对于此前因超过60周岁但未满63周岁(以2026年3月20日为截止日期计算)被系统自动注销从业资格证的人员,将从技术层面进行批量核实与自动恢复,统一将上述人员的从业资格证件有效期延长至63周岁。上述人员无需本人前往政务服务大厅申请,也无需重新参加考试或换领纸质证件。
三、电子证照查询与核验
从业资格证有效期调整后,相关从业人员可通过微信搜索“道路运政一网通办”小程序或“贵州运政”APP进行查询、核验及展示更新后的电子证照。
四、不予恢复的情形
需要注意的是,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从业人员,其证件数据不纳入本次统一恢复范围:
(一)机动车驾驶证已被注销、吊销或失效的;
(二)机动车驾驶证准驾车型已不符合当前所从事从业资格岗位要求的;
(三)近3年内发生重大以上交通责任事故的。
(四)因其他原因在运政系统中被手动注销的。
我单位将积极配合上级部门做好证件数据恢复、政策宣传等工作。如对相关政策不清楚,可拨打我单位咨询电话:0851-85650267。
特此公告。
贵阳市交通委员会
2026年3月1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