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中快讯|2023年统计法治署名文章——践行四个强化,更加有效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
今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颁布40周年。全面依法治国是国家治理的一场深刻革命,关系党执政兴国,关系人民幸福安康,关系党和国家长治久安。我们要持续推进依法统计依法治统进程,更加有效发挥统计监督职作用。
一、深化政治引领,强化责任意识。
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关于统计改革发展重要决策部署,把学习贯彻落实《意见》《办法》《规定》《监督意见》,建立健全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责任制、问责制和督查机制作为当前统计工作的重大政治任务,强化统计监督职能作用的责任担当。
在开展廉政风险防范教育时,将统计法律法规和防惩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纳入廉政建设工作内容,推动增强统计干部依法统计和廉政风险意识。充分发挥以案说纪功能,将案例资料转化为教育资源,组织开展系列警示教育活动,以案明纪、以案促改,引导广大党员干部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进一步增强规矩意识和纪法观念。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以实际行动把“两个维护”落到实处,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深化对有效发挥统计监督职能重要性的认识,保障统计数据质量,恪守统计法治底线。
二、坚决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强化统计执法监督职能。
提升执法人员的综合素质和业务能力,严格规范行政执法程序,确保统计违法行为的发现、调查、认定、处理等环节严格、规范、有序、合法,切实把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主体责任扛在肩上、落实在行动上,依法依规依纪严肃查处统计违纪违法行为,不断夯实统计调查基础,切实保障统计调查数据质量,坚决捍卫统计调查工作生命线。
健全统计各专业数据质量核查制度,提升基层统计信息化水平和统计人员业务素质,推进基层统计工作规范化,为统计监督工作打下坚实的基础。加大对数据生产全流程质量管控,深化对基层基础工作的检查力度,在补齐基层基础短板和弱项上下功夫,坚决防范化解可能影响统计数据真实性的风险。
三、培育依法统计法治环境,强化统计法治宣传。
将统计法律知识宣传教育列入工作布置会、业务培训中,紧密结合统计调查工作实际,宣讲统计法律法规和《意见》《办法》《规定》《监督意见》精神,努力提高统计从业人员学法、用法的水平和能力,自觉做到严格执行国家统计调查制度和各项法律法规,保证统计调查源头数据质量。
多渠道多形式开展统计法宣传活动。在9.20中国统计开放日、12.4全国法治宣传日暨国家宪法日、12.8《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颁布纪念日等重要时间节点,集中开展统计法治宣传活动,营造良好的统计法治氛围。在入户走访、执法检查、日常监督的同时发放法治宣传资料,开展统计普法宣传教育,并讲解典型统计违法案例,提高调查企业和调查户对统计法的知晓度和敬畏意识,积极营造尊法守法学法用法的良好统计环境。
四、贯通协调机制,强化统计监督合力。
建立与政府经济管理部门的协调联动机制,在信息沟通、线索移送、结果共享等方面建立良好的沟通协作工作机制,实现精准对接,推动统计造假问题依法依规依纪处理到位。进一步拓宽统计违纪违法线索获取渠道,完善举报制度,充分运用其他监督工作成果,提升发现问题线索的能力。
健全完善统计监督协同配合机制,不断强化统计执法监督与党建、纪律检查、财务、人事、制度执行、调查业务等方面在信息沟通、线索移送、结果共享、责任追究等方面的协同配合,加强成果运用,实施综合评价,推动信息共享,不断强化统计监督合力。
国家统计局贵阳调查队党组书记、队长 刘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