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芙蓉:检察玫瑰29年绽放,以信仰之光照亮正义之路
陈芙蓉,安顺市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四级高级检察官,先后荣获“全国模范检察官”“全国先进工作者”等荣誉。她坚守公诉一线二十九年,累计参与办理、指导各类刑事案件2000余件,用专业与坚韧诠释着“案件质量是生命线”的职业信念。在新时代法治建设的征程中,书写了一名人民检察官的深情答卷。

坚守质量生命线,以亲历办案筑牢正义根基
陈芙蓉始终将“亲历性审查”作为办案准则,强调关键性证据必须亲自核实、重大案件必须现场复勘。在她看来,案件质量是司法公正的生命线,唯有深入细节、亲力亲为,才能筑牢正义的根基。
在办理刘某某故意杀人案时,被告人外逃十余年才被抓获,其供述与现场勘验存在明显矛盾。面对这起疑难案件,陈芙蓉没有局限于卷宗材料,而是三赴案发现场,组织侦查机关通过多媒体技术动态演示作案过程,邀请专家、证人出庭阐释致伤机制。通过细致复核和科学论证,最终解开了尘封十余年的证据谜团,确保了案件的准确裁判。
担任公诉部门负责人及副检察长后,她身先士卒,指挥办理了一批在全省乃至全国有影响的重大案件。从某监狱原副监狱长受贿案,到罗某某等37人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案,再到王某等34人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她始终秉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原则,全面准确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努力实现政治效果、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的有机统一。因办案成绩突出,她先后荣立个人三等功2次、二等功1次。
陈芙蓉工作照
传递司法温情,在履职中彰显法治温度
陈芙蓉常说:“每一次出庭都不是简单的诉讼程序,更是展示国家公诉人形象、传递司法关怀的机会。”她不断锤炼庭审能力,提升专业素养。庭审指控罗某某等人涉黑案件时,观摩同志称赞她“气场十足”,这背后,是她对每个案件精心准备的出庭预案和对法律精神的深刻理解。
更令人动容的是她刚柔并济的司法智慧。在刘某某故意杀人案庭审中,辩护人意外转达了被告人家属的谢意。原来被告人外逃后,残疾的祖母艰难抚养年幼的孙女。陈芙蓉没有止步于庭审指控,而是主动联系控申部门,帮助调查落实司法救助,让法律在严肃之外亦见温情。
构筑青春防线,以创新实践织密未成年人保护网
2014年,陈芙蓉被任命为安顺市检察院未成年人检察处负责人,面对机构初设、经验缺乏的困境,她主动作为,带领团队汇编未检法律法规、编制宣传手册和教育读本,推动建立全市首支青少年法治教育专业队伍。她深入县区指导工作,结合地方特点创新未检工作模式,短短一年内,推动三个县区建立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教育基地,使安顺未检案件质量评查位列全省第一。
她积极构建“法治教育+心理疏导+社会帮扶”工作模式,打造“向阳花”未检工作室品牌。2021年,她参与建设“贵州省人民检察院青少年法治教育实践基地(安顺)”,将其打造为全省规模最大、科技感和互动性最强的法治教育平台,年接待学生逾万人次。2022年,她又创办“检爱护航 点亮未来”公众号,打造“指尖上的法治课堂”;推动建立“一站式”询问中心,有效避免未成年人二次伤害。在她的带领下,安顺未检工作快速提升,多个集体荣获“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集体”“全国青少年维权岗”等国家级荣誉。
二十九年从检路,陈芙蓉将青春淬炼成守护公平正义的利剑,将柔情化为滋润幼苗的甘霖。她始终坚守对法治的信仰,以温情和信念坚守初心,以坚韧和奉献持定恒心,以责任和担当诠释使命,努力不辜负胸前检徽的光芒,在新时代法治建设的征程中继续乘风破浪、砥砺前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