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敢信吗?在正规平台打的网约车,无营运资格证!
非法营运
顾名思义,就是没有依法取得营运权
而实施了营运的行为
这类车辆被称为“黑车”
它们的存在
不仅侵害合法经营者的合法权益
扰乱客运市场的正常经营秩序
也让乘客的安全得不到有效保障
贵州交通广播记者从贵州省公安厅交通管理局获悉。2023年10月4日11:20分许,正值景区旅游旺季,安顺市公安交通管理局直属三大队正在开展车辆疏导时,一辆车牌号为贵GF32***的新能源车迎面驶来,民警上前指示靠边例行检查,发现驾驶人陈某神情慌张、言辞闪躲。
当民警请驾驶员出示证件时,他出示了驾驶证和驾驶人营运资格证,却没有拿行驶证,当民警问他时,他才缓缓出示,行驶证上赫然显示为“非营运”。
当民警问到乘客在哪里打的车时,乘客表示:在某打车平台,民警随即告知驾驶员陈某涉嫌非法营运,请下车配合处理。
经了解
该驾驶员车辆营运资格证正在办理中,早上从安顺送朋友来龙宫游玩,需要返回安顺,想着看能不能顺便在网上接单,挣点油钱,于是在某打车平台上接了从龙宫去旧州的单,刚接上乘客,就被交警查获。
随后民警告知陈某某非法营运的危害,对其进行思想教育,表示:既然家里有老人需要照顾更不应该铤而走险,这是对乘客、对自己及家人的不负责任。驾驶人表示:知道错了,以后不跑了,等证件齐全后再跑。
民警将乘客安全转运后,对陈某涉嫌非法营运及网约车平台为无资质车辆派单的违法线索移交至交通部门作进一步处理。
一、何为非法营运?
非法营运是指没有依法取得交通运输部门颁发的营运证件(企业应有《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车辆应持《道路运输证》、驾驶员应持相应《从业资格证》)而实施道路旅客运输行为,也就是平时人们所说的“黑车”。
二、非法营运七大危害
1、人身安全无保障。
非法营运车辆没有定期进行安全技术状况检测,有些甚至是报废车加以改装,完全达不到营运车辆的安全技术标准,安全系数低。其次,其驾驶员未经从业培训,交通安全意识淡薄,不具备驾驶营运车辆的基本素质。再加上为了经济利益,超速、超员、超载及违反交通法规现象普遍,安全隐患极大,人身安全无保障。
2、合法权益无保障。
因“黑车”未办理承运人责任险,缺乏必要的风险承担能力。驾驶员为逃避交通执法人员稽查,精神高度紧张,加之在驾车过程中随时拨打、接听电话进行“约客”,注意力不集中,极易发生交通事故,造成生命财产损害。而一旦发生交通事故,乘客难以得到经济赔偿,合法权益得不到保障。
3、影响城市形象。
不少非法营运车辆为了能拉到客人,往往在车站、医院、酒店、广场、学校、公交停靠站点等地随意占道停放、结伙成堆、强拉强载、宰客卖客、揽客甩客,严重损害城市文明形象。
4、扰乱道路交通秩序。
非法营运车辆具有很大的危害性,特别是“黑车”频频违法。为降低营运成本,经常超速行驶、超座搭乘、随意占道停放、随意掉头、闯红灯、争道抢行,严重扰乱交通运输秩序。
5、影响行业安全稳定。
非法营运车辆扰乱客运市场正常经营秩序,非法抢夺市场份额,对合法经营者造成极大冲击,是行业稳定的重大隐患。
6、极易引发社会问题。
因为共同的利益关系,一些不法车主纠集在一起相互“拉客”“买客”“卖客”,形成团伙、帮派,划分“势力范围”,甚至受黑恶势力操纵,排挤其他客运车辆及逃避检查,经常与乘客发生冲突,甚至是暴力抗法。
处罚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六十三条规定:未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擅自从事道路运输经营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责令停止经营;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处违法所得2倍以上10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2万元的,处3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贵州交警提醒网约车企业
要切实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严格守法经营
严格驾驶人安全教育和管理
确保群众安全出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