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检察机关依法对柳辉涉嫌贪污案提起公诉
最高人民检察院 | 2021-08-05 15:26
日前,贵州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原副巡视员、干部培训中心原主任柳辉(副厅级)涉嫌贪污罪一案,经贵州省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铜仁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向铜仁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柳辉享有的诉讼权利,并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铜仁市人民检察院起诉指控:被告人柳辉利用担任贵州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干部培训中心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等职务上的便利,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安排他人以虚列开支、截留收入的方式,骗取、侵吞公款,数额特别巨大,依法应当以贪污罪追究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