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我咋买不了飞机票了?!真相是……

2021-07-14 16:09

“喂,法官吗?我的案子都在积极履行着啊,为什么还买不了飞机票呢?”近日,天柱县的杨某通过电话向天柱县人民法院的吴法官咨询道。

“我们核查一下”,吴法官说道,“经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核查,你在我们法院的案件确实都在积极履行,我们没有对你进行限制高消费,也没有将你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但你在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法院有一起执行案件未履行完毕,被限制了高消费。”

杨某这才回想起,自己确实还有一笔借款没有偿还,对方把自己给告上了法庭,且法律文书已生效进入了执行。杨某称自己从未收到过关于该案的任何诉讼材料,法官向其解释,法院会根据当事人的身份信息或电话号码,通过邮寄或电子送达等方式将相关法律文书材料送达给当事人。因为杨某常年在外,电话号码又常更换,法院依法送达了相关法律文书材料,一样视为送达。

杨某表示,将会积极履行还款义务,尽快将自己被限高的信息屏蔽,但碍于无法与案件承办法官联系,希望天柱县人民法院帮他联系。吴法官通过“全国法院版CoCall”与承办该案的北京东城区法院王法官取得联系,说明了杨某的想法和联系电话。现杨某已和王法官沟通,积极履行该笔债务。

法官有话说:生效法律文书是国家意志的体现,具有国家强制力,当事人必须履行。如被执行人不主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当“具有拒绝报告或者虚假报告财产情况、违反人民法院限制高消费及有关消费令等拒不执行行为,经采取罚款或者拘留等强制措施后仍拒不执行的”等情形时,法院将以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呈报公安部门立案侦查,依法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