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文明在贵州│雷山县:创新探索“县区联动”林长制模式 推动雷公山生态资源保护

雷山县林业局 | 2023-12-19 11:58

近年来,雷山县深入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以林长制为抓手,通过与雷公山自然保护区管理局,强化县区联动,探索出一条雷公山区域内人与自然和谐共生、保护与发展协同并进的新时代绿色发展之路,雷公山区域也实现有林地、活立木蓄积、森林覆盖率、生物资源四大指标的同步增长。

一、县区联动保障,强化生态机制运行

(一)坚定生态保护理念。认真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谋划和落实保护雷公山各项工作,严格落实省、州、县、乡、村五级林长巡林制度,有效处理一批涉林问题。今年以来,省、州、县、乡、村五级林长共到雷公山雷山县境内巡林1125次。

(二)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县人民政府与雷公山自然保护区管理局先后联合制定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雷公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雷山县境内森林资源保护工作实施方案》(雷府函〔2023〕24号)《关于印发雷山县人民政府与雷公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定期协商工作制度的通知》(雷府办函〔2021〕69号)等文件,进一步理顺县区沟通协调机制,明确雷公山保护的目标任务。

(三)强化生态机制运行。与雷公山自然保护区管理局定期召开“县区”联席会议,共同研究协商保护区内森林资源保护、森林防火等工作,联合开展保护区内森林资源保护执法和森林防火、野生动植物保护等宣传。

二、县区联动执法,加强增绿添绿力度

(一)强化执法打击力度。联合开展打击毁林毁草专项行动,及时开展森林督查图斑核查,县区联合组建工作组对雷公山保护区内2023年国家森林督查图斑进行核实,并对发现的问题联合查处,整改销号。

(二)严格生态修复责任。联合恢复被破坏的林草资源,不断加强县区协同配合,及时对雷公山保护区区域内因工程项目建设等损坏的植被共同制定复绿方案,共同开展修复,确保森林资源安全。

(三)推进清风行动开展。通过以案释法、入户走访、进店排查等多形式向群众普及相关法律知识,坚决遏制非法猎捕、采集、人工繁育、出售、收购、运输、食用等活动。今年以来,共开展宣传活动20余场次,联合开展专项检查30余次。

三、县区联动设防,夯实生态安全底线

(一)抓好巡山设卡防线。在重要的进山路口设置森林防火检查卡点,推广使用“防火码”,严格落实“四个严禁”,一律采取“见烟就查、见火就罚、见违规用火者就抓”的特别措施。目前,在雷公山保护区域内设置森林防火检查卡点24个。

(二)加强护林员队伍建设。严格落实《雷山县护林员考核办法(修订)》考勤考核制度,构建“天保护林员+生态护林员”网格化管理模式,形成县区联防联控工作机制。同时,加强对护林员的培训和实战演练,进一步提升雷公山森林防火工作质效,确保山有人管、林有人护、责有人担。

(三)抓好“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县区联合开展对坟墓集中区、生产集中区、输配电线路等重点区域进行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不留死角的排查。并及时研判雷公山森林防火面临的形势,有针对性的对区内重点人群进行管理,严厉打击野外违规用火行为。今年以来,雷公山雷山县境内未发生森林火灾。

四、县区联动拓展,扩宽生态发展路径

(一)推进赎买试点运行。出台公益林区人工商品林赎买试点方案,积极开展宣传动员工作,让更多的农户从试点工作中受益。实施林长制以来,在雷公山保护区雷山县范围内试点开展赎买5496.67亩,兑现资金2748.335万元,人均增收5.3万元。

(二)推动林下经济发展。借助雷公山森林资源优势,谋划发展林下养蜂等林下经济促农增收。目前,在雷公山保护区区域实施林下养蜂项目,建有蜜蜂繁殖基地12个,蜂箱2029箱,带动区内237名群众实现就业增收,年人均增收4000余元。

(三)积极争取政策支持。通过向省林业局积极对接争取,先后取得提香应急通道、乌芒通组公路、野生动物救护中心等项目的使用林地行政许可,并积极争取将贵州省广播电视局764台位于雷公山22公里处的废弃业务用房资产转为地方管理,将该资产重新打造成雷公山生态博物馆,为今后打造雷公山自然教育基地奠定坚实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