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视节目《非遗体验潮我看》后期剪辑及视觉包装体系制作比选公告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发〔2022〕2号文件中指出的加强民族传统手工艺保护与传承,打造民族文化创意产品和旅游商品品牌等意见;进一步挖掘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蕴含的丰富内涵,弘扬非遗保护的工匠精神和创新精神,增强文化自信。受贵州省文化和旅游厅委托,我司将制作一档(10期)非物质文化遗产体验文化类电视节目《非遗体验潮我看》。该节目计划于2024年春节期间播出,按照贵州电视文化传媒有限公司相关制度要求开展此节目后期剪辑及视觉包装体系制作比选。
具体要求公告如下:
项目名称:节目《非遗体验潮我看》后期剪辑及视觉包装体系制作
采购单位:贵州电视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电 话:0851-85376789
地 址:贵州省贵阳市南明区瑞金南路149号
比选资料截止提交时间:2024年2月 1日17:00。
项目预算:人民币5万元
一、比选内容
主要内容包括:
1、节目《非遗体验潮我看》后期剪辑制作(包括视频粗剪、精剪、配乐、字幕等最后成片)。
2、视觉包装体系(包括主logo、片头、片尾、人名条、字幕条等制作)。
3、节目每期时长25分钟以上,共10期。
4、项目执行时间为:2024年2月4日至2月19日。
5、文件格式MP4;分辨率:1080P以上;码率:大于30M;封装格式:MP4;视频编码格式: AVC(即H264);视频帧率:逐行扫描,恒定帧率,推荐帧率25帧;
音频码率:>128Kbps (aac) ; >256Kbps(mp3);对片源响度的推荐值(采用ebu r128标准来探测);
a. 目标平均响度:-16LUFS,最低不低于-20LUFS
b. 响度范围(lra):6-12
c. 最大峰值TP:不大于-1dbTP
6、成片要求无黑场、无夹帧、无拖影、字幕无错别字,无国家广电局禁止出镜人员。
7、承制方根据此招标制作的内容提供的服务及相关字幕、配乐和其它素材,均已取得有关知识产权等在先权利的权利人的合法授权。如承制方提供的节目成片发生发生涉及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等争议,承制方负责处理并承担由此引起的全部法律及经济责任。
8、本次制作素材及成片版权由委托方所有,承制方不得将此次节目制作的创意、素材及节目本身再为他人或许可他人制作电视节目、电影、音乐、戏曲、舞蹈、出版、网络传播等用途。
二、比选文件
比选文件包括:资格文件(包括营业执照复印件、以往案例)和商务文件(报价单)。
比选资格文件需密封,首页编制目录,按比选文件内容需逐项应答并装订,所载内容真实、可靠(比选人提供虚假资料文件,后果自负)。
(一)资格文件应包括的内容:
1.比选函(见附件1)。
2.法定授权委托书原件(见附件3)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3.加盖比选人鲜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或“三证合一” 复印件(必要时审查原件)。
4.参加政府及国企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5.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主体名单。
6.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二)商务文件
1.商务标书要求:
本次我单位竞价采购采用按干包竞价采购方式。
(1)本次竞价采购采用资质评审合格且服务项目、质量基本相同的前提下按最低价胜选方式,如发生最低报价高于预算价或评选委员会认为必要时,可进行二次报价。
(3)资质文件和商务文件(报价单、见附件4)分开装订、统一递交。其中资质文件含:企业资质、比选函、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人授权委托书等。
(4)报价单须单独密封并加盖骑缝章,封面须注明比选单位名称。
2.报价要求:
(1)使用币种:本次比选报价使用币种为人民币。
(2)本次报价是由比选人按照比选文件的要求提供项目单价。
(3)最高报价不能明显高于市场价,最低报价明显低于成本价或虚假报价的,均视为无效报价。
(4)本次竞价采购采购方不提供预付款。
(5)比选人之间、比选人与竞价采购人之间不得恶意串通,不得排挤其他比选人的公平竞争,损害竞价活动各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违者一经发现将取消其在我单位的胜选资格。
三、资格要求、服务验收标准及有关要求
(一)、资格要求
比选单位须有电视节目及相关视频剪辑、包装、后期制作相关经验。
(二)、服务验收标准及有关要求
1. 按照甲方相关要求制作工作;
2.必须遵守招标方的管理及要求;
3.须按甲方规定时间完成制作工作。
(三)、结算方式
1.依据合同相关规定进行结算,制作工作结束且甲方验收合格后,15天内结算。
2.甲方收到乙方提供的合法有效的增值税发票,结账采用对公转账方式,不以现金结算。
四、竞价采购方式及评标办法
1.技术评审
评选组根据比选人提供的资质材料,对比选的项目进行资质、技术评审,对资质或技术评审不符合的,取消比选资格,并及时通知比选人。
2.商务评标
经资质技术评审合格后,才能进入商务评选。胜选采用最低价胜选方式,如发生最低报价高于预算价须进行二次报价。
五、其他要求
胜选人在胜选期间提供的技术服务不满足要求的,或由于发布不当言论造成不良影响甚至违反法律法规的,须对造成的后果负全责并承担由此造成的所有经济损失。
附件1 比选函
附件2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附件3 法人授权委托书
附件4 制作服务报价单
附件5 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