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驾照“实习期”酒驾被查 距领证才过去9个月
在驾考理论学习中,我们了解到酒后驾驶的危害,因为饮酒后,由于酒精的麻痹作用,会使人体出现头脑昏沉、反应迟钝、意识模糊等严重影响安全驾驶的状态,如果饮酒后驾车上路行驶更是对自己及其他交通参与者及其不负责任的一种行为,极易引发道路交通事故。
近日,在黔西南州望谟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的夜间酒驾醉驾查缉现场就查获了一名驾驶证还处在“实习期”内的驾驶员。
当晚,黔西南州望谟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在辖区老油库路段开展夜间酒驾醉驾查缉行动,在行动开展过程中,一辆无号牌黑色弯梁摩托车驶入了查缉区域,正当民警使用酒精筛查棒对该摩托车驾驶进行酒精筛查时发现,该摩托车驾驶员涉嫌酒后驾驶。随后,民警便将该摩托车驾驶员带至大队进行呼气式酒精检测,经检测,摩托车驾驶员体内酒精含量为36mg/100ml,达到了酒驾的标准。在民警的询问中了解到,摩托车驾驶员姓代,当晚是在自己的叔叔家中吃晚饭,期间与自己的叔叔饮用了一瓶啤酒,结束后便驾驶摩托车准备回家,将自己在驾考理论学习中学习的安全文明驾驶忘得是一干二净。
经查询,代某是2023年3月15日取得的机动车驾驶证,距今过去了仅整整9个月,代某的机动车驾驶证还处在“实习期”阶段。最终,代某因酒后驾驶、准驾不符、车辆未投保及未注册登记等道路交通违法行为,黔西南州望谟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依据相关规定对代某处驾驶证记21分及罚金1540元的处罚,按照相关规定,“实习期”内被记满12分,驾驶证将被依法注销,所以代某通过努力刚考到手的驾驶证也因自己未严格遵守交规的行为导致自己的努力付之东流。
黔西南州望谟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提示:年关将至,亲朋好友相聚频率增多,难免有饮酒行为,但请大家记住,酒能助兴亦能败兴,喝了酒千万不能驾车,要时刻牢记道路交通事故惨痛教训,做到遵守交规、平安出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