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期一年!贵州首例鸡蛋被查出氟苯尼考案判了

2020-08-21 11:42

近日,全省首例鸡蛋被查出氟苯尼考案在遵义市播州区人民法院宣判。当事人邓某是遵义市播州区一养殖场的负责人,因犯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二年,并处罚金3000元。

经相关部门调查2019年10月下旬至11月,当事人邓某在饮用水中添加氟苯尼考粉用于产蛋鸡治病,致使生产、销售的鸡蛋中检出氟苯尼考。执法人员在邓某的蛋鸡养殖场内查获氟苯尼考粉,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四十四关于“在生产、销售的食品中掺入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或者销售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食品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的规定,已构成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据了解,氟苯尼考是一种抗生素兽药,根据《动物性食品中兽药最高残留限量(原农业部公告第235号)》规定,家禽产蛋期禁用氟苯尼考。

针对此类案件,贵州省农业农村厅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处表示食品安全不容小觑,他们将继续加大监管力度,也希望全省家禽养殖场引以为戒,在养殖过程中不得违法违规使用禁限用兽药,否则,将受到法律的严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