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非治违 | 3家小型经营场所违规住人 黔南消防依法临时查封
3家小型经营场所违规住人
近年来
小型经营场所因为违规住人
发生火灾后
导致人员伤亡的案例时有发生
案例
2020年5月16日,贵州省黔南州惠水县一家小吃店发生火灾,一家5口被困火场,最终造成5人死亡。5名遇难人员被发现全部倒在夹层北侧靠窗户的位置,因该场所窗户安装了全封闭式防盗窗,彻底堵死了他们最后的逃生路线。

近日
龙里县消防救援大队
在开展“打非治违”专项检查中
发现龙里县有3家小型经营场所存在
夹层违规住人、前店后宅
等火灾隐患
并对这3家小场所实施临时查封
来看一下具体情况
近日
龙里县消防监督执法人员
在日常监督检查时发现
龙里县冠山街道三林路伯爵阳光里9号楼的
全家有便利店
兴龙路2号的金嘉二十四小时便利店、
冠山街道环城路的星星酒业、
均存在小型经营场所
前店后宅、夹层违规住人的问题
一旦发生火灾
容易造成人员伤亡
龙里大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第五十四条
和《消防监督检查规定》第二十二条之规定
依法对上述场所住宿区域进行了临时查封
并采取消防安全教育宣传的方式
对经营者进行劝导
同时责令其限期整改火灾隐
场所一
单位名称:龙里县全家有便利店
单位地址:龙里县冠山街道三林路伯爵阳光里9号楼9-1-15门面
存在隐患:该场所内设置有人员住宿的区域,住宿区域未采用不燃烧实体墙与场所内其它部分进行防火分隔。不符合贵州省《小型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规范》(DB52/T800-2013)第5.2.2条之规定。
采取措施:店铺内设置的住宿区域予以临时查封。



场所二
单位名称:龙里县金嘉二十四小时食杂便利店
单位地址:龙里县兴龙路2号
存在隐患:该场所内设置有人员住宿的区域,住宿区域未采用不燃烧实体墙与场所内其它部分进行防火分隔。不符合贵州省《小型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规范》(DB52/T800-2013)第5.2.2条之规定。
采取措施:店铺内设置的住宿区域予以临时查封。



场所三
单位名称:龙里县星星酒业
单位地址:龙里县冠山街道环城路
存在隐患:场所内设置有人员住宿的夹层,且夹层人员住宿区域未设置直通室外的安全出口,不符合贵州省《小型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规范》(DB52/T800-2013)第5.2.5条b项之规定。
采取措施:店铺内夹层住宿区域予以临时查封。



法律普及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五十四条:
随着经济社会发展
各类小型经营性场所越来越多
但是小型经营性场所
前店后宅、
夹层违规住人
的现象仍然存在
一旦发生火灾
夹层住宿人员很难安全逃生
所以
小编提醒大家
曝光不是目的
切莫把安全当儿戏
以上问题
希望大家举一反三
切勿存在侥幸心理
隐患一经发现
必将依法严肃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