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非治违 | 3家小型经营场所违规住人 黔南消防依法临时查封

2022-06-19 00:00

3家小型经营场所违规住人

近年来

小型经营场所因为违规住人

发生火灾后

导致人员伤亡的案例时有发生

案例

2020年5月16日,贵州省黔南州惠水县一家小吃店发生火灾,一家5口被困火场,最终造成5人死亡。5名遇难人员被发现全部倒在夹层北侧靠窗户的位置,因该场所窗户安装了全封闭式防盗窗,彻底堵死了他们最后的逃生路线。

近日

龙里县消防救援大队

在开展“打非治违”专项检查中

发现龙里县有3家小型经营场所存在

夹层违规住人、前店后宅

等火灾隐患

并对这3家小场所实施临时查封

来看一下具体情况

近日

龙里县消防监督执法人员

在日常监督检查时发现

龙里县冠山街道三林路伯爵阳光里9号楼的

全家有便利店

兴龙路2号的金嘉二十四小时便利店

冠山街道环城路的星星酒业

均存在小型经营场所

前店后宅、夹层违规住人的问题

一旦发生火灾

容易造成人员伤亡

龙里大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第五十四条

和《消防监督检查规定》第二十二条之规定

依法对上述场所住宿区域进行了临时查封

并采取消防安全教育宣传的方式

对经营者进行劝导

同时责令其限期整改火灾隐

场所一

单位名称:龙里县全家有便利店

单位地址:龙里县冠山街道三林路伯爵阳光里9号楼9-1-15门面

存在隐患:该场所内设置有人员住宿的区域,住宿区域未采用不燃烧实体墙与场所内其它部分进行防火分隔。不符合贵州省《小型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规范》(DB52/T800-2013)第5.2.2条之规定。

采取措施:店铺内设置的住宿区域予以临时查封。


场所二

单位名称:龙里县金嘉二十四小时食杂便利店

单位地址:龙里县兴龙路2号

存在隐患:该场所内设置有人员住宿的区域,住宿区域未采用不燃烧实体墙与场所内其它部分进行防火分隔。不符合贵州省《小型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规范》(DB52/T800-2013)第5.2.2条之规定。

采取措施:店铺内设置的住宿区域予以临时查封。

场所三

单位名称:龙里县星星酒业

单位地址:龙里县冠山街道环城路

存在隐患:场所内设置有人员住宿的夹层,且夹层人员住宿区域未设置直通室外的安全出口,不符合贵州省《小型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规范》(DB52/T800-2013)第5.2.5条b项之规定。

采取措施:店铺内夹层住宿区域予以临时查封。

法律普及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五十四条:

       消防救援机构在消防监督检查中发现火灾隐患的,应当通知有关单位或者个人立即采取措施消除隐患;不及时消除隐患可能严重威胁公共安全的,消防救援机构应当依照规定对危险部位或者场所采取临时查封措施。

随着经济社会发展

各类小型经营性场所越来越多

但是小型经营性场所

前店后宅、

夹层违规住人

的现象仍然存在

一旦发生火灾

夹层住宿人员很难安全逃生

所以

小编提醒大家

曝光不是目的

切莫把安全当儿戏

以上问题

希望大家举一反三

切勿存在侥幸心理

隐患一经发现

必将依法严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