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日起在苏州购房且实际居住即可落户

每日经济新闻网 | 2024-06-27 10:19

6月25日,苏州市公安局发布关于实施合法产权住房落户有关事项的通知指出,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实际居住的非苏州户籍人员,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申请户口迁入拥有或者购买的住房,其配偶、未婚子女、父母(超过法定退休年龄或者已办理退休手续)可以申请办理户口随迁。(一)拥有本市合法产权住房的;(二)购买本市新建商品住房且完成网签备案的。房屋产权人、购房人为两人及以上的,需经所有产权人、购房人协商一致确定其中一人申请立户迁入,同时可以按照本条第一款规定申请办理户口随迁,其他共有产权人、购房人不再适用本通知规定。房屋产权人、购房人为未成年人的,在申请落户时需要随监护人一并迁入。据悉,该通知自2024年8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7年7月31日。

点评:凸显了城市引才落户的竞争及房地产市场的紧密联系。这一措施是城市发展人才策略的一环,通过放宽落户条件,激发市场活力,吸引更多人才落户,促进消费和生产繁荣。同时,这也有助于改善房地产市场的长期需求,鼓励稳定的市场投资。然而,过于宽松的落户条件可能会带来人口过大的涌入压力,长远来看需平衡人口增长与城市可持续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