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非治违 | 修文县一饭店未经消防安全检查擅自营业被立案处罚

2022-08-24 09:51

修文县一饭店未经消防安全检查擅自营业被立案处罚

近日贵阳市修文县消防救援大队对辖区单位进行消防安全检查时发现位于修文县阳明洞街道新水村碧桂园4号楼的菜园子饭店面积约310平方米未经消防安全监督检查擅自投入营业违反了贵阳市消防条例第二十三条第一款之规定

为严惩消防违法行为修文县消防救援大队执法人员当即指出了该单位所存在的消防违法行为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消防救援局关于对部分消防安全违法行为实施行政处罚的裁量指导意见的规定给予该饭店责令停产停业并处罚款人民币3100的处罚饭店负责人当场认识到问题的严重性表示马上停业补办手续今后一定增强消防安全意识确保身边无火患修文县消防救援大队在对该单位进行经济处罚的同时指派专人上门服务指导该单位整改和消除火灾隐患按程序申报开业前消防安全检查

下一步修文县消防救援大队将继续以火灾隐患排查整治为重点对检查发现的违法行为和火灾隐患实行零容忍”,从重从严从快处理做到当罚则罚当停则停当封则封当拘则拘切实以高压执法惩治隐患震慑违法行为

温馨提示

公众聚集场所未经消防安全检查或者经检查不符合消防安全要求擅自投入使用营业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相关条文将责令停止使用并处三千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