货车超载130%,罚款500元,记6分!
为有效预防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确保道路交通安全畅通,南明交警持续开展大货车整治行动,严查货车超限超载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

2023年3月4日0时,驾驶员陈某驾驶号牌为贵AD****的重型自卸货车行驶至解放路花果园立交路段时,因涉嫌超载被南明交警二中队民警张周兴当场查获。 经称重确认,该车载物最大允许总质量为31吨,实际载物总质量为71.06吨,载物超过核载质量的129.22%。

同日0时许,驾驶员汪某驾驶车牌号为贵F28****的重型自卸货车行经花果园立交路段时,因涉嫌超载被南明交警田果当场查获。 经称重确认,该车载物最大允许总质量为31吨,实际载物总质量为71.80吨,载物超过核载质量131.61%。

以上两名当事人实施驾驶载货汽车载物超过最大允许总质量百分之五十以上的交通违法行为,南明交警依法对其作出了罚款500元、驾驶证记6分的处罚。在处罚的同时,民警还对货运司机进行交通安全宣传,让他们认识到货车超限超载的危害性,最后民警请2名驾驶员安排其他货车将超载部分货物进行卸载,及时消除道路交通安全隐患。
相关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八条第一款 机动车载物应当符合核定的载质量,严禁超载;载物的长、宽、高不得违反装载要求,不得遗洒、飘散载运物。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第一款 机动车载物不得超过机动车行驶证上核定的载质量,装载长度、宽度不得超出车厢。
交警温馨提示:货车违法超载上路行驶影响车辆操控性能,严重威胁道路交通安全,希望广大货车驾驶人能够充分认识超载的危害性,自觉遵守道路交通法律法规,切勿超载。南明交警将持续开展货车超限超载整治行动,严查、严管、严处货车交通违法行为,净化辖区道路交通环境,保障市民出行安全。
通讯员:张红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