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认定丨因工作原因
百姓就业 | 2026-01-15 11:21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的“因工作原因”的认定,应当考虑职工履行工作职责与其所受伤害是否存在因果关系。
包括但不限于:
因从事本职生产经营活动受到伤害; 因完成用人单位指派的工作受到伤害; 因维护用人单位正当利益受到伤害; 工作期间在合理场所内因解决必需的基本生理需要受到伤害,不包括完全因个人原因造成的伤害。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的“因工作原因”的认定,应当考虑职工履行工作职责与其所受伤害是否存在因果关系。
包括但不限于:
因从事本职生产经营活动受到伤害; 因完成用人单位指派的工作受到伤害; 因维护用人单位正当利益受到伤害; 工作期间在合理场所内因解决必需的基本生理需要受到伤害,不包括完全因个人原因造成的伤害。
编辑: 黎肖肖 责编: 毛竹林 编审: 庞建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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