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顺市农村公路条例》2024年1月1日起施行

贵州省乡村振兴局 | 2023-12-27 09:40

12月25日,记者从《安顺市农村公路条例》颁布施行新闻发布会上获悉,《安顺市农村公路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将于2024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这是安顺市第一部规范农村公路工作的地方性法规,标志着安顺市农村公路建设进一步纳入法制化和规范化管理,为促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更加坚实有力的法律保障。

发布会现场

《安顺市农村公路条例》的体例按章、条、款、项表述,有八章43条。分为“总则”“规划建设”“管理”“养护”“运营”“资金保障”“法律责任”“附则”八个部分。《条例》结合安顺市农村公路工作实际,对市、县、乡镇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村(居)民委会职责进行整理和细化,压紧压实政府职责;创设性地将组道的规划、建设、管理、养护等纳入《条例》予以规制,打通了农村公路“最后一公里”;此外,《条例》还对加大财政资金支持力度、强化道路交通环境保障、增强公众爱路护路意识等方面做出了明确规定。《条例》内容全面、重点突出、权责明确,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农村公路是国家公路网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农村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基础性、先导性、公益性服务设施。截至2022年底,安顺市农村公路总里程达到14868公里。2010年实现乡乡通油路;2015年实现村村通油路;2018年实现组组(30户及以上村民组)通硬化路。农村公路密度达159公里/百平方公里,居全省第一。创建“四好农村路”全国示范县1个,省级示范县8个,建设打造了723公里经济示范走廊带。安顺市农村公路连接城乡、深入村寨的主体功能得到进一步放大,农村公路串点成线、连线成网的交通毛细管网基本构建,广大人民群众基本出行条件得到根本改善。

依法规范好、管理好、养护好、运营好农村公路,是完善农村公路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必然要求。《安顺市农村公路条例》的颁布实施,标志着安顺市农村公路发展走上规范化和法制化轨道,将有利于完善公路交通法规体系,推进依法治路;对促进农村公路事业高质量融合发展、推动乡村振兴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