醉驾网约车,代价有点大!
为严厉打击酒醉驾违法行为,减少涉酒涉醉交通事故发生,净化道路交通环境,长期以来贵阳交警坚持酒醉驾查缉工作不放松。
近日,贵阳市交管局云岩区分局民警朱伟、徐进、徐健等在中环路东段开展酒驾专项整治行动,03时50分许,一辆号牌为贵ADG1***的网约车行驶至检查点时,行迹可疑,被执勤民警拦下检查,在检查过程中,民警发现该车驾驶员陈某一身酒味,随即民警对驾驶员进行了控制,经现场呼气式酒精检测,其检测结果显示为135mg/100mL,涉嫌醉酒后驾驶机动车。
经对驾驶人陈某的血样进行提取检测,结果为169.2mg/100mL,达到醉驾标准。经询问,驾驶人陈某称,他在云岩区雅关一朋友家中吃饭期间喝了三瓶啤酒,休息了一段时间,原本准备打车回家,由于没有叫到出租车,想到已是凌晨三点,应该不会被交警查处,便抱着侥幸心理驾车回家,最终“栽”在了侥幸上。
由于陈某驾驶的机动车为网约车(预约出租),属于营运车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之规定,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十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一次心存侥幸的驾车上路行驶,不仅砸了自己谋生的饭碗,十年内不得重新取得驾驶证,终身不能再驾驶营运车辆,还面临牢狱之灾,这代价有点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