猝不及防的“开门杀”,男子骑电动自行车被撞倒

贵州交通广播、贵阳交警 | 2024-04-03 09:49

近日,网约车驾驶人姜某某,驾驶贵AD11912小型轿车搭载乘客黄某某沿北京西路东往西方向行驶,行驶至世纪金源路段,姜某某未靠边停车,就让乘客下车,且未尽提醒义务。

当乘客黄某某打开车门时,与右侧崔某驾驶的无号牌电动自行车发生碰撞,造成车辆受损,崔某受伤。讽刺的是事故发生的一瞬间,网约车系统语音正好在提示,您已到达目的地……,开门时请注意侧后方来车。

3月28日,贵阳交警观山湖区分局对事故进行认定:违法驾驶人姜某某因未按照操作文明规范停放车辆负事故全部责任,乘客黄某某、电动车驾驶人崔某无责任。乘客黄某某自愿补偿部分医疗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