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抢修车当警车?交警:拆!罚!

贵州交通广播 | 2022-02-23 16:51

众所周知,警报器、警灯是公安、救护、工程抢险等特种车辆在执行任务时使用的特殊工具,严禁私车安装和使用。但有的驾驶人竟私自安装了警灯。

近日,罗甸交警在兰龙线195公里边阳三小附近开展交通违法查缉行动。晚上八点左右,一辆车进入了民警的视线。罗甸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王海超:“我们执勤的时候,看到一辆车向查缉点开过来,我们远远地就看到车辆顶部有警示灯。驾驶员的警示灯虽然没开,但是也很显眼,我们当即就示意车辆靠边,将他拦了下来。”

经过了解,车辆是高速机电维修车辆,驾驶员邓某当天才安装好警示灯就被交警逮个正着。“我们就对他进行了批评教育,工程抢险车辆安装警示灯需提前到车管所进行备案,不能图一时之便而自行安装警示灯。然后,就立马带着他去拆除警示灯了。”王海超说道。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驾驶员邓某因非法安装警示灯而被罚处1000元,同时责令拆除警示灯。

罗甸交警提醒广大驾驶员:私自安装警灯属于严重违法行为,公安机关将根据相关规定给予处罚。希望广大司机朋友严格遵守交通法律法规。

 

本台记者:杨隆曼

实习记者:田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