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集令】呵护历史遗珍,赓续贵州文脉——贵州历史文化保护主题摄影展开启
4月29日,记者从贵州省历史文化保护宣传活动媒体吹风会上获悉,今年6月“文化和自然遗产日”期间,首届贵州历史文化保护主题摄影活动将举行。从即日起至2022年5月20日,活动主办方面向社会征集优秀摄影作品,凡入选的作品将给予200~1000元一次性稿酬奖励。

今年是我国确立国家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制度40周年,为进一步做好城乡建设中的历史文化保护传承工作,保护好中华民族精神生生不息的根脉,贵州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联合贵州省文化和旅游厅,将于今年6月“文化和自然遗产日”期间,以“呵护历史遗珍,赓续贵州文脉”为主题,举办首届贵州历史文化保护主题摄影活动。
征集活动从即日起至2022年5月20日,凡热爱我省历史文化、传统文化的摄影创作者均可参加。征集活动结束后,组委会将邀请有关专家评选投稿作品,公布获奖作品名单,并举办优秀摄影作品展活动。
一、活动组委会
主办单位:贵州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贵州省文化和旅游厅
协办单位:贵州省城镇化发展中心、贵州省民族博物馆、贵州省文物保护研究中心、贵州省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
承办单位:贵州日报当代融媒体集团
二、活动时间
(一)征集时间:2022年4月22日至5月20日
(二)影展时间:2022年6月至7月
三、作品主题
呵护历史遗珍,赓续贵州文脉
四、作品内容
本次征集范围为贵州省73个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街区(名录详见附件1)。摄影作品主要反映73个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街区的传统格局、历史风貌、人文环境、街巷空间、保护建筑、建筑局部装饰、保护修缮过程及地方节庆活动等相关内容,通过日常化、生活化的个人视角,展示我省的历史文化保护传承。
五、作品要求
(一)投稿作品内容应积极向上,意识形态方向正确,符合本活动相关要求。
(二)本次活动不收取任何费用,不设退稿。
(三)摄影设备不限,手机、相机均可。投稿作品须为JPG格式,不接受纸质作品,每张作品长边像素不低于3000,大小为3-16MB。投稿作品单幅、组照不限(每幅/组作品为1件),彩色、黑白作品均可;建议以组照多角度展示,组照的照片数量在4-8幅,需拼合组成。投稿作品拍摄时间不限,2018年以来的拍摄作品最佳。
(四)投稿时“邮件主题”中需注明作品名称、拍摄时间、拍摄地点、拍摄设备等内容,并真实准确填写《贵州省2022年历史文化保护主题摄影活动作品登记表》(附件2)。投稿作品与作品登记表(附件2)打包压缩发送至指定邮箱,凡因提交的个人信息不准确、不全面而影响联络,未能收到组委会相关信息、证书或稿酬奖励的,责任由投稿本人负责。
(五)拍摄内容应真实客观,不得对投稿作品原始影像进行删改、添加、技术合成等。可适当对作品亮度、对比度、色彩饱和度及构图剪裁,不接受翻拍作品、创意类作品。请勿在作品上加水印。
(六)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不符、违背社会公序良俗的作品不予参评。
六、奖项设置
本次摄影作品征集为公益宣传活动,经过历史文化保护相关专家、摄影评委按照公平、公正原则进行评选,凡入选的作品将给予200-1000元一次性稿酬奖励,其中,相机拍摄作品拟优选100件,手机拍摄作品拟优选50件。同一人的作品获多项入选时,给予最高稿酬奖励。
获奖摄影作品将于6月在贵州省大型公共文化场馆展出,入选优秀作品集将部分在相关媒体展示。同时,将为获奖摄影家颁发证书,邀请部分获奖作者讲述自己与历史文化名城、镇、村和街区的故事。
七、活动须知
(一)主办方有权对投稿作品进行调整、修改或者重组。
(二)投稿者应保证其为所投稿作品的作者,并对该作品拥有独立、完整、明确、无争议的著作权。投稿者应保证其投稿作品不侵犯第三方的包括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等在内的合法权益;如有侵犯,将取消参加活动的资格,涉及法律责任由投稿者自行承担。如有抄袭、雷同等情况,视为无效投稿。
(三)主办单位对所有征集作品享有展览、研究、摄影、录像、出版及宣传权,不再另付稿酬。主办方在与本次活动有关的宣传、报道、展示中使用投稿作品,不代表该作品最终入选。
(四)作品入选后,组委会将调取作品原始文件,用于展览和画册制作。作者应将原始文件在规定时间内向组委会提交,不能按要求提供者视为自动放弃入选资格。
(五)拍摄者应依法依规在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和街区进行拍摄,不能影响当地的生产生活,不能破坏相关建(构)筑物、环境,并对个人安全负责,注意疫情防控要求。拍摄作品非贵州省73个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街区的,提交作品无效。
(六)主办方拥有本次活动的最终解释权。凡投稿者,即视为其认同并遵守本活动之所有规定。不符合本次活动所有规定的,不能参选;已入选的,将取消资格;主办单位有权收回作品稿酬奖励、证书等,并在媒体上通报。
八、投稿方式
作品投稿截止时间:2022年5月20日。投稿人通过活动组委会电子邮箱投稿,lswh2022@126.com。
联系人:孙老师,电话13984379877;
李老师,电话1518085747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