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阳公积金2026年度缴存基数调整

贵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 2026-01-08 16:00

1月7日,贵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关于做好2026年度缴存基数调整工作的通知,具体内容如下:

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贵阳市住房公积金缴存管理办法》相关规定,现就做好2026年度缴存基数调整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调整时间

2026年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调整时间从2026年1月开始,各缴存单位可结合单位实际进行调整。

二、调整内容

(一)缴存基数

1.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为职工本人上年度(自然年度)月平均工资。计算缴存基数的工资总额按照国家统计局列入工资总额统计的项目计算。

2.2026年度贵阳贵安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下限为2130元,月缴存额下限为214元。

3.2026年度贵阳贵安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上限当前执行标准为25392元,月缴存额上限为6094元,待2025年度贵阳市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标准调整后作相应调整。

(二)缴存比例

缴存单位可在5%至12%的区间内自主确定缴存比例(取整数值),单位及个人缴存比例应一致。

三、办理渠道

(一)线上办理。已开通住房公积金网上缴存业务的单位,可通过贵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gjj.guiyang.gov.cn)住房公积金网上服务厅办理。

(二)线下办理。单位经办人携带身份证原件及相关资料,通过中心各服务网点或公积金社区服务站办理。

四、相关要求

(一)各缴存单位应严格按照规定核定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缴存比例及月缴存额,确保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及时完成本单位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调整相关工作。

(二)单位基本信息和职工基本信息有变更或与住房公积金系统内信息不一致的,须按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变更登记。

(三)缴存单位未在1月调整基数的,1月至调整当月之间少缴部分的住房公积金,单位在调整后应予以补缴。

(四)缴存单位应按时、足额、全员缴存住房公积金,不得逾期缴存或少缴。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调整工作涉及职工切身利益,各缴存单位应按相关规定如实统计、核定及申报,将调整情况及时告知职工并接受职工监督。住房公积金各服务网点要认真做好指导服务,积极开展住房公积金相关政策宣传,确保各缴存单位及缴存人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调整工作的顺利完成。

政策咨询电话:0851-12329,0851-8472196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