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非治违 | 贵州这两处居住场所被依法查封!
贵州这两处居住场所被依法查封!
为持续做好社会面火灾防控工作,进一步排查和整治消防安全隐患,近日,长顺、龙里县消防救援大队分别依法对辖区内存在消防安全隐患的长顺县鑫辉门业(门头:宏界不锈钢剪折板经营部)、龙里县刘波波装饰材料销售部(门头:全天下水漆)两个场所进行临时查封。
长顺县

长顺县消防救援大队消防监督执法人员在检查中发现,位于长顺县长寨街道办事处马路关组的长顺县鑫辉门业存在采用泡沫夹芯彩钢板搭建员工宿舍的火灾隐患,该员工宿舍在1楼夹层处,建筑面积约15平方米,共住3人,经现场检测泡沫芯材的燃烧性能和耐火极限达不到消防技术标准要求,不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相关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五十四条和《消防监督检查规定》第二十二条的规定,长顺县消防救援大队对该场所使用泡沫夹芯彩钢板搭建的住宿部位予以临时查封。



消防技术标准科普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第5.1.7条
建筑中的非承重外墙、房间隔墙和屋面板,当确需采用金属夹芯板材时,其芯材应为不燃材料,且耐火极限应符合本规范有关规定。
龙里县

龙里县消防救援大队消防监督执法人员在监督检查时,发现位于龙里县环北路天佳花园15号天恒阁108号的龙里县刘波波装饰材料销售部在店内用木板搭建隔间用于人员住宿,该住宿区域建筑面积约7平方米,共住3人。其店内住宿与非住宿部分未进行防火分隔,且住宿部分未设置独立的疏散设施,也未设置独立的辅助疏散设施,不符合《住宿与生产储存经营合用场所消防安全技术要求》相关规定。

龙里县消防救援大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五十四条和《消防监督检查规定》第二十二条的规定,依法对该场所店铺内人员住宿区域实施临时查封,并对事主进行消防知识普及,重点介绍了一旦发生火灾极易造成亡人火灾的事故后果。


消防技术标准科普
《住宿与生产储存经营合用场所消防安全技术要求》
第4.2条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合用场所应采用不开门窗洞口的防火墙和耐火极限不低于1.5 h的楼板将住宿部分与非住宿部分完全分隔,住宿与非住宿部分应分别设置独立的疏散设施;当难以完全分隔时,不应设置人员住宿:
a) 合用场所的建筑高度大于15 m;
b) 合用场所的建筑面积大于2000 m²;
c) 合用场所住宿人数超过20人。
第4.3条
除4.2以外的其他合用场所,当执行4.2规定有困难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a) 住宿与非住宿部分应设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或独立式感烟火灾探测报警器。
b) 住宿与非住宿部分之间应进行防火分隔;当无法分隔时,合用场所应设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或自动喷水局部应用系统。
c) 住宿与非住宿部分应设置独立的疏散设施;当确有困难时,应设置独立的辅助疏散设施。
消防法律法规科普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五十四条
消防救援机构在消防监督检查中发现火灾隐患的,应当通知有关单位或者个人立即采取措施消除隐患;不及时消除隐患可能严重威胁公共安全的,消防救援机构应当依照规定对危险部位或者场所采取临时查封措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