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解政策|快递收派服务收入免征增值税
国家税务总局贵州省税务局 | 2022-08-16 11:23
自2022年5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对纳税人为居民提供必需生活物资快递收派服务取得的收入,免征增值税。
自2022年5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对纳税人为居民提供必需生活物资快递收派服务取得的收入,免征增值税。
编辑: 屈毅 责编: 王琦 编审: 孙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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