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两江”流域地表水水质均达到2020年度考核目标
清水江锦屏县段。杨晓海 摄
“十三五”期间,我省长江流域纳入国家“水十条”考核37个断面,地表水水质优良(达到或优于Ⅲ类)比例为97.3%,达到2020年度考核目标(81.1%)的要求;珠江流域纳入国家 “水十条”考核的18个断面,地表水水质优良(达到或优于Ⅲ类)比例稳定为100%,达到2020年度考核目标的要求。
贵州位于长江和珠江两大流域上游,是“两江”上游重要生态安全屏障,境内河流众多,水资源丰富。为牢牢守住发展和生态两条底线,“十三五”期间,贵州坚持标本兼治,精准施治原则,有针对性地对“两江”流域进行保护。
精准施策治长江水质
乌江流域洋水河、瓮安河、息烽河和清水江流域重安江等四条支流是分布在贵州省境内的主要长江支流。
针对我省磷矿资源丰富,涉磷企业较多,乌江、清水江流域工业磷污染的问题,我省“标本兼治”,一是将污染存量进行整治,解决因磷石膏渣场渗漏引起的水体污染。二是落实“以用定产”的要求,消除磷石膏增量,消化磷石膏存量。
最后进行精准施治,进行磷石膏渣场防渗漏和污水治理。省政府还批准实施了《贵州省磷污染防治攻坚行动实施方案》,并结合“三磷”排查整治和消灭劣V类水体工作开展,从根本上解决了流域总磷超标问题。
规划引领促珠江提质
近年来,珠江流域水环境质量稳定达标,对此,我省以规划引领为前置条件,将集中整治流域范围城镇污水处理厂提标为重点目标,对万峰湖等重点湖泊实施综合整治和取缔网箱养殖减少农业面源污染为抓手,保障我省珠江流域水环境质量达标。
在我省西江流域分别制定了《万峰湖生态环境保护总体方案》《贵州省良好水体及湖泊生态环境保护三年攻坚方案(2018-2020)》《贵州省北盘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总体实施方案(2018—2020年)》《贵州省都柳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总体实施方案(2018—2020年)》《贵州省红水河流域生态环境保护总体实施方案(2018—2020年)》以及《贵州省南盘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总体实施方案(2018—2020年)》,流域范围内坚持按保护方案要求执行,保障西江水质优良率稳定达到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