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果园一商场被罚款9万元,停止使用、营业!

2023-02-16 15:25

贵州省消防救援总队贵阳市消防救援支队

近日,南明区消防救援大队依法责令某商场停止使用、营业,并处罚款。

消防监督员在开展冬春火灾防控专项整治消防安全检查时,发现位于贵州省贵阳市南明区花果园五里冲棚户区Q区8-10栋L101号商铺:贵州宏益达商业管理有限公司(店名:花果园家具建材展示中心),存在公众聚集场所未经消防救援机构许可擅自投入使用的违法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相关规定。消防救援大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相关规定,依法责令该餐饮店停止使用、营业,并处罚款人民币玖万元整的行政处罚。同时要求该单位负责人立即申报开业前检查,待开业前检查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营业。

假期结束

各行各业也即将迎来全面复工复产

请记住在开工前

要做到以下几条内容哦

复工复产复营前消防安全“五条”须知

经有关部门批准或自行复工复产复营的企业和单位,应当落实以下工作措施。

一、单位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要在复工复产复营前组织召开一次消防安全会议,对本单位消防安全工作进行全面安排部署。

二、单位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要在复工复产复营前带队开展一次消防安全检查,逐项梳理问题清单,逐一明确整改措施,逐一明确整改责任人,逐一落实整改经费,逐一界定整改时限。检查如下内容:

(一)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通畅;

(二)消防设施、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是否完好有效;

(三)消防车道、消防车登高操作场地是否按要求划线标识,是否存在堵塞占用情况;

(四)用油、用气、用电是否规范,符合标准;

(五)消防安全重点部位值班值守人员是否认真在岗履职,职责是否清楚,操作是否准确;

(六)应急处置力量(微型消防站或专职消防队)人员是否在岗、岗位职责是否清晰,装备器材是否齐全并完整好用。

三、自行组织开展一次全员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开展一次逃生疏散和灭火演练。

四、对重新调整生产工艺、功能布局或需改扩建的,要主动向主管部门、住建部门和消防救援机构报备,征求并执行相关职能部门意见建议。

五、经自我检查,发现隐患较多可能导致火灾事故发生的企业和单位,务必在隐患整改消除后或经采取相应防护措施能确保安全的条件下,开始复工复产复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