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何下车拔腿就跑?交警一查,第三次酒驾
近期,贵阳交警局乌当区分局集中警力在重点时段、重点路段开展酒醉驾专项治理行动,酒后驾车的案例可谓是众生百态,其中有不少案例极具警示教育意义。比如,5月22日,办理的一起酒后驾车的行政拘留案件。
咦,酒后驾车怎么还要行政拘留呢?带着疑问我们一起回顾一下案情。
5月12日晚,贵阳交警乌当区分局正在开展夜检专项行动,在排队临检时一辆小客车在距离执勤点位不远处紧急靠边停车,这一举动引起了执勤民警的警觉,还未来得及上前查看,驾驶员就迅速下车头也不回的逃跑。民警见状,立即跟了上去并控制住驾驶员。经询问,驾驶员承认饮酒后驾车,看到交警检查心里害怕,于是就选择下车逃跑。
随后,民警对驾驶员进行呼气式酒精检测,结果为26mg/ml,涉嫌饮酒驾驶机动车。随着对该驾驶人的进一步核查,民警发现其居然有着“丰富”的酒驾经历。2014年2月、2018年8月,该男子曾两次因酒后驾驶机动车被贵阳交警依法查处,第二次酒驾被查获后受到行政拘留10天的处罚,即便如此他依旧没有吸取教训,抱有侥幸心理酒后驾车。
“我知道酒驾会被抓,但以为自己绝对不会这么倒霉,就想着开个几百米,早知道就不该喝酒了…”在接受调查过程中,男子不禁悔恨起来,为自己的前程和家庭和睦担忧起来。驾驶员因第三次驾驶机动车被处以一千元以上两千元以下的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行政拘留5天的处罚。
贵阳交警将持续依法严格查处酒驾醉驾违法犯罪行为,面向全社会不间断开展宣传教育。由于酒驾、醉驾交通违法行为极易引发道路交通事故,而每一起致人死伤的交通事故,都会破坏至少一个家庭的幸福团圆,且法律成本、经济成本、职场成本、时间成本、家庭成本、社会成本、精神成本巨大,广大驾驶人切勿心存侥幸,需自觉做到酒后不开车、开车不饮酒,亲朋好友间要主动劝阻驾驶人酒后驾车、守法出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