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东南3部门联合印发!促进优秀退役军人到中小学任教
近日,黔东南州退役军人事务局、黔东南州教育局、黔东南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3部门联合印发《黔东南州关于促进优秀退役军人到中小学任教的实施方案》的通知(以下简称《方案》)。
《方案》强调,加快退役军人教师培养,择优选拔优秀退役军人充实到教师队伍,改善教师结构,既是体现以立德树人为根本的教育理念,又是拓宽退役军人就业的重要渠道,努力让退役军人教师成为我州中小学教师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助力推动黔东南州教育事业高质量发展。
《方案》以加强培训培养为抓手,着力优化州内高职院校招生结构,适当扩大师范类学科专项招生“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专升本退役大学生士兵培养规模,做好退役大学生士兵复学转专业、优先转入师范专业学习和补习,为退役军人提供培训培养平台,帮助提升退役军人教育教学能力。
《方案》明确“兵教师”招聘方向,招聘对象限定为黔东南州户籍(或兵源),具有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的退役军人报考教师岗位的,年龄招聘放宽到40岁,州县编制部门在审核中小学校用编计划时予以适当倾斜,支持在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时,拿出一定教师数量岗位定向招聘符合条件的退役军人,助力退役军人实现就业。
《方案》支持退役军人在中小学教育领域多元化发展,各级中小学校在工勤岗位空编空岗的情况下,优先接收由政府安排工作退役军官和退役士兵,在开展爱国主义教育、国防教育等活动中,鼓励聘用“兵教师”人才储备库人员,在自主招聘安保、保洁员、消防员等岗位时,优先招聘退役军人。同时,启动“兵校长”选聘工作,建立“兵校长”选聘机制,实现“兵校长”参与学校国防教育制度化、常态化、全覆盖。
《方案》要求,各地各部门要健全工作机制,强化部门沟通协作,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建立长效工作机制,形成合力齐抓共管,通过联合督查检查,将检查结果作为评价履行教育、退役军人工作职责和对学校实施绩效奖励、评优评先等方面的重要参考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