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刚刚启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 什么是一级响应?
结合贵州省当前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形势,自2020年1月24日20:00,省人民政府决定启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

什么是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
根据《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划分为特别重大(Ⅰ级)、重大(Ⅱ级)、较大(Ⅲ级)和一般(Ⅳ级)四级。
其中,特别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主要包括:
(1)肺鼠疫、肺炭疽在大、中城市发生并有扩散趋势,或肺鼠疫、肺炭疽疫情波及2个以上的省份,并有进一步扩散趋势。
(2)发生传染性非典型肺炎、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病例,并有扩散趋势。
(3)涉及多个省份的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并有扩散趋势。
(4)发生新传染病或我国尚未发现的传染病发生或传入,并有扩散趋势,或发现我国已消灭的传染病重新流行。
(5)发生烈性病菌株、毒株、致病因子等丢失事件。
(6)周边以及与我国通航的国家和地区发生特大传染病疫情,并出现输入性病例,严重危及我国公共卫生安全的事件。
(7)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认定的其他特别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哪些省市已经启动一级响应?
针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截至1月24日16时,已有广东、浙江、湖南、湖北、天津、安徽、北京、上海、重庆、云南等10省市启动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
面对疫情,我们要做什么?
1.科学应对、群防群控、战胜疫情!
2.重科学、听官宣、不信谣、不传谣!
3.早发现、早报告、早诊断、早隔离、早治疗!
4.疫点返乡回到家、居家观察14天、出现症状要报告!
5.少出门、多居家、网络拜年乐大家!
6.不要吃野味、蒸煮要到位!
7.接触家畜和家禽、个人防护要到位!
8.个人防护三要素:戴口罩、勤洗手、多通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