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典微剧》——搭车须安全
2023-05-25 12:13
今年五月是第三个“民法典宣传月”,由贵州省司法厅、贵州广播电视台联合推出的民法典系列普法短视频《法典微剧》。
该系列短视频以“微剧+解读”的形式,选取真实案例,邀请专家进行解读,将日常生活中遇到的法律问题进行解析和呈现,让民法典走到群众身边 “典”亮美好生活。
下面让我们一起来观看
《法典微剧》第二集“搭车须安全”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七条
【好意同乘的责任承担】非营运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无偿搭乘人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应当减轻其赔偿责任,但是机动车使用人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