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环境部: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要坚持“问需于农”“问计于农”“问效于农”

人民网、生态环境部 | 2024-07-30 15:18

土壤、地下水和农业农村生态环境保护关系着生态安全、粮食安全和美丽中国建设。7月29日,在生态环境部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生态环境部土壤生态环境司司长赵世新说,生态环境部会同有关部门,强化源头预防、风险管控、分类施策、协同治理、先行先试,持续深入打好净土保卫战和农业农村污染治理攻坚战,取得明显成效。

生态环境部提供的资料显示,截至今年6月,全国受污染耕地和重点建设用地安全利用得到有效保障;地下水国控点位Ⅰ—Ⅳ类水比例达到77.8%;“十四五”以来累计完成6.7万个行政村环境整治,已完成3400余个较大面积的农村黑臭水体治理。

赵世新说,生态环境部会同有关部门,从“治、用、养、研、合”五个方面,推进耕地土壤生态环境保护,切实保障老百姓“吃得放心”。

其中,在“治”方面,利用农用地土壤污染状况普查详查、国家土壤环境监测等数据,在受污染耕地集中的县级行政区,整县推进重金属污染成因排查,确定污染源治理清单。比如在23个省份划定210余个区域,执行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整治完成2300余个涉镉等重金属行业企业,支持地方实施400余个土壤污染源头防治项目,土壤重点风险监控点重金属含量整体呈下降趋势。在“用”方面,指导地方落实品种替代、水肥调控、种植结构调整等措施,全国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稳步提升。在“养”方面,推动化肥农药减量增效,遏制土壤退化趋势。特别是对黑土地这一“耕地中的大熊猫”,建立黑土地生态环境保护综合实验室,加强综合监测和可持续利用研究,推动土壤有机质含量提升和生物多样性提高。在“研”方面,强化科技攻关,提升支撑能力。在“合”方面,建立部门协同机制,加强源头防控、安全利用等。

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是农村环境整治的重要内容,是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举措。生态环境部土壤生态环境司司长赵世新说,截至2024年6月份,全国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管控)率达到45%以上,农村污水横流状况大幅减少。

赵世新介绍,在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中,要坚持“问需于农”“问计于农”“问效于农”,共建共享,不搞“一头热”。坚决守牢两个底线,既不能村庄污水横流,也不能污水直排环境,确定“三基本”的治理成效评判标准,即基本看不到污水横流;基本闻不到臭味;基本听不到村民怨言,治理成效要为多数村民群众认可,不搞“一刀切”。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也要分类施策,突出重点,不搞“一窝蜂”,不照搬“城市经验”;建管并重,健全机制,不搞“一阵风”,确保建一个成一个,成一个用一个。生态环境部、农业农村部共同指导省级、市级部门建立常态化摸排调研机制,以“四不两直”方式开展现场调研,加强社会监督,征集群众诉求,回应群众关切,在解决问题中推动整体提升。

我国南北、东西自然禀赋差异大,农村居民生产生活习惯不尽相同,农村生活污水量大面广,治理成效巩固难,需要科学施治、持续发力。赵世新表示,将进一步抓好《关于进一步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的指导意见》落实,推动因地制宜选择治理模式和技术工艺,以实现“三基本”为导向,梯次推进农村生活污水应管尽管、应治尽治,不断巩固和提升治理成效。

赵世新介绍,截至2024年6月底,全国已完成较大面积农村黑臭水体治理3400余个,达到“十四五”规划目标任务的80%以上。一些地区在治理模式和管护机制方面创新,形成了一些好经验好做法。比如——

河南周口打造“渔光互补”模式,淮阳区冯塘村引入社会投资150万元治理坑塘,在治理好的坑塘上建设光伏发电板,年发电量150万余度,年收益约55万元;发动村民利用坑塘养殖鱼虾,形成“上可发电、下可养鱼”的产业新模式,“纳污坑”变为“生态塘”“经济塘”。

山东济宁兼顾村庄防洪除涝及农田灌溉,泗水县青龙庄村治理黑臭坑塘约4300平方米,汛期可蓄积12000余立方米雨水,为周边农田提供9000余立方米灌溉水源。

赵世新表示,下一步,生态环境部将会同有关部门,持续加大农村黑臭水体治理力度,加强已完成治理水体监管,确保“长制久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