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的生态环境资源审判如何?来听全国各地的庭长说

2026-05-15 15:55

5月14日,中国法学会审判理论研究会环境资源审判理论专业委员会在贵阳召开,30多个省市区法院的庭长、法官、法学专家学者围绕“贯彻落实《生态环境法典》推动生态环境资源审判高质量发展”等内容展开讨论。近年来,贵州法院在环境资源审判、恢复性司法实践、跨区域协同保护等方面取得的突破,让全国各地的专家学者印象深刻。

中国法学会审判理论研究会副秘书长、研究员韩德强说:“主办方把中国法学会审判理论研究会环境资源审判理论专业委员会2026年年会放在贵州召开,其中一个原因是贵州各级法院多年来在生态环境治理方面作出了突出的贡献,一直走在全国前列。从全国第一家环保法庭,到全国首例传统村落保护行政公益诉讼,再到盗割‘古楠木王’案公益诉讼,这些案件都为全国环境资源审判提供了贵州样板。”

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庭庭长金锦城介绍,2024年,贵州跟广东搭建了跨省司法碳汇合作机制,实现了全国首张跨省司法碳票的交易。这种跨省协作资源互补,是落实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生动实践,其他省份目前也在尝试推广这种机制,效果还是挺好的。

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庭庭长吴胜说:“贵州在全国设立了首个茶产业的环保法庭,通过保护生态环境,打造干净的黔茶品牌,推动生态环境保护和绿色产业发展相融合,统筹高质量发展与高水平保护。”

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生态环境审判庭庭长王江凌表示:“黎平法院的全国首例传统村落保护的行政公益诉讼案件,助力了乡村振兴,充分体现了在发展中保护,在保护中发展;赤水中院和中科院成立的全国首家长江上游珍稀鱼类司法保护和科学研究中心,用司法加科技的力量,共同守护长江上游的生物多样性,非常值得包括福建在内的兄弟省份法院学习借鉴。”

从全国首家环境保护法庭,到审理全国首例环境信息公开案、全国首例环境行政公益诉讼案,再到设立全国首个喀斯特洞穴生态圈司法保护基地,发出全国首份茶产业环境保护禁止令……近年来,贵州法院发挥“首创精神”推动创新实践。目前,全省法院共有环境保护审判机构45个。去年,全省法院生态环境保护案件收案4088件,审结3270件,2025年受理的环境资源一审案件数量较上一年增长1.8%。

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庭庭长李丽表示:“下一步,贵州法院将加强学习贯彻实施《生态环境法典》,进一步优化环境资源审判机构设置,推动刑事、民事、行政‘三审合一’、集中管辖等制度改革,实现审判机构优质化运行,进一步完善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和公益诉讼制度,构建完善生态环境执法司法协作配合机制,推动生态环境资源审判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