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意!春节期间 观山湖区这些地方禁放烟花爆竹

多彩贵州网 | 2019-01-03 07: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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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2日,记者从贵阳公安局观山湖区分局了解到,春节将至,观山湖警方发布城区禁放烟花爆竹通告。

据悉,观山湖区金麦社区、金岭社区、金源社区、世纪城社区、碧海社区、会展社区、逸景社区、新世界社区、金华园社区、观山社区等10个社区行政区域内,全年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在农历除夕至正月十五,限制燃放区域为:金华镇、朱昌镇、百花湖镇,除规定的时间外,其他时间禁止燃放。

对此,警方提示,根据《贵阳市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对携带烟花爆竹搭乘公共交通工具,或者邮寄烟花爆竹以及在托运的行李、包裹、邮件中夹带烟花爆竹的,由公安部门没收非法携带、邮寄、夹带的烟花爆竹,可以并处2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的罚款。在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时间、地点燃放烟花爆竹,或者以危害公共安全和人身、财产安全的方式燃放烟花爆竹的,由公安部门责令停止燃放,处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的罚款;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举报电话:0851-87989611

此外,据《贵阳市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三十条,违反国家规定,制造、买卖、储存、运输、邮寄、携带、使用、提供、处置爆炸性、毒害性、放射性、腐蚀性物质或者传染病病原体等危险物质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