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约车随意掉头酿事故 疏忽大意“买全单”

贵州交通广播、黔西南州交警 | 2023-04-25 14:27

在车辆转弯、掉头时,因提前减速,开启转向灯,仔细观察,确认安全后再转弯或掉头。特别是咱们出租、网约车师傅,在上下接客时,切勿为节省时间在路上行驶过程中,忽视标线、标牌,不注意观察路况随意变道、转弯、掉头等驾驶陋习。近日,在黔西南州安龙县发生了一起网约车因掉头而引发的道路交通事故。

2023年4月25日,安龙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指挥中心接到报警称,在安龙县栖凤街道杨柳街路口处时发生一起道路交通事故,一辆白色小型汽车与一辆二轮电动车相撞,现场车辆受损,有财产损失请求出警。

接到事故报警信息后,安龙县公安交通警察大队民警立即驱车赶赴现场,到达现场后发现,两辆事故车辆停放在事故现场,两车均收到不同程度损伤。小车驾驶员已带二轮电动车驾驶员前往医院进行医疗检查,随后,民警便对现场进行勘查并前往医院询问了双方当事人。

民警:您好,请问当时是什么情况。

小型汽车驾驶员周某:当时我在掉头。

二轮电动车驾驶员姜某:当时我在直行,直行中看见她停了一下,然后我就直接往前走,如果她当时不停那一下的话,我就会选择停下来让她。

民警:当时(周某)你和姜某是同向行驶是吗?姜某当时是在你车子的后面是吗?

周某:嗯,当时她在我的后面。

姜末:反正当时我就看见她停了一下,我就看见她停了这一下就打算往前继续骑行。

在询问过程中姜某自称事发前与周某在同向行驶,姜某准备停车让周某进行掉头,可周某在掉头过程中停了一下,这让姜某以为周某让自己先行,于是便继续骑行,谁料最后导致事故的发生。

经民警现场勘查并询问当事人及调查监控视频得知,驾驶员周某驾驶小型轿车从汽车站方向往西龙桥方向行驶,当行驶至安龙县栖凤街道杨柳街路口变更车道掉头时,与同向行驶由姜某驾驶的二轮电动车相撞。所幸,因姜某正确规范佩戴安全头盔,并未造成生命危险。此次事故发生原因系周某驾驶机动车上道路行驶,变更车道影响相关车道内行驶的机动车的正常行驶导致的。周某在本次道路交通事故中负全部责任,姜某在本次道路交通事故中无责任。

安龙交警温馨提示:开车上路别“任性”,违规掉头,不仅给自身带来交通安全隐患,也妨碍其他车辆正常通行,极易引发交通事故,一定要遵守交通法规,谨慎驾驶,切勿存在侥幸心理!

通讯员:徐铖锶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