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机械车违法上路 交警巡逻发现严查
近日,贵阳交警乌当区分局二中队民警在云开二级公路开展夜间巡逻工作。23时44分许,巡逻民警发现一辆轮式平地机械车正沿云开二级公路由水田方向往高穴村方向行驶,车辆尾部还违法安装了刺眼的射灯。

随后,民警在马厂岩执法卡点对向加宽车道处将该车拦停检查。经民警询问,机械车驾驶人王立峰当晚从羊昌镇马场村出发,准备把机械车开到高穴村停放,因为联系的拖车一直未到,为了节约时间提前回家就自行驾驶机械车上路行驶了。
民警告知当事人轮式平地机械车不属于机动车,属于操作车。根据法律规定是不能上道路行驶的,只能通过拖车进行转移,而且该车的装备对其他道路上的其它社会车辆影响是非常大的。民警依法对其进行处罚并暂扣其驾驶的轮式平地机械车。

次日,机械车驾驶人王立峰来到贵阳交警乌当区分局接受进一步处理。王立峰因“驾驶未悬挂机动车号牌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违法行为”被处以一百元罚款,驾驶证记9分的处罚。

贵阳交警提示:叉车、铲车、平地车等机械车属于特种设备里的厂内专用器具,按法律规定不得上道路行驶。同时,由于此类设备在结构、机械性能等方面的特殊性,使得这一类“怪兽”一旦在道路上亮相,不仅会损坏路面,还会对自身和其他交通参与者的安全造成威胁,存在很大的安全隐患。
因此,如果需要转场作业,则必须按规定由其他车辆运载到目的地。否则,容易引发交通事故或其他意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