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加强岩溶洞穴资源管理与生态保护
近日,贵州省自然资源厅、省生态环境厅印发《全省加强岩溶洞穴资源管理和生态保护工作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切实加强岩溶洞穴资源管理与生态保护,统筹推进资源分类管控、保护修复及合理利用,提升其生态、科考与文旅价值。
《方案》明确了阶段性目标。到 2025 年底,需摸清全省岩溶洞穴基本情况,对突出生态环境问题边排查边整改;2026 年底,岩溶洞穴污染与资源破坏情形要明显减少,突出生态环境问题基本整改完成;2027 年底,基本建立全省岩溶洞穴资源保护管控、合理开发利用的制度体系。
《方案》明确,以县区为主体,乡镇为单元,借助科研单位、专业机构的技术支撑,动员社会力量广泛参与。在全省地质遗迹调查、旅游资源大普查等工作基础上,充分运用遥感技术等科技手段并结合实地核实,开展全省岩溶洞穴调查。2025 年底前,要基本摸清岩溶洞穴类型、数量、区域和环境现状,分类建立原生态岩溶洞穴、开发利用岩溶洞穴和存在突出环境问题岩溶洞穴三张清单。
为拓宽岩溶洞穴资源 “两山” 转换路径,《方案》提出多项举措。研究制定岩溶洞穴资源开发利用管理办法,依法依规对开发利用项目进行审批、核准。立足岩溶洞穴资源类型、特征及空间分布、开发潜力等,推进合理开发利用,同时清理整顿违法违规占用岩溶洞穴资源的项目。此外,探索开展已开发利用的岩溶洞穴地下空间确权登记,开展岩溶洞穴开发项目地下空间利用范围稳定性评估。
在资源保护管理方面,《方案》提出,研究制定全省岩溶洞穴价值评价定级管理办法,按照资源价值等级对岩溶洞穴实行分类分级保护管理。同时,开发建设全省岩溶洞穴资源和生态保护信息化管理系统,建立完善岩溶洞穴资源开发利用和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治数据库,实现全省岩溶洞穴资源管理和生态保护 “一网一图” 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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