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游出行温馨提示

贵州广播电视台 | 2025-03-15 12:28

提示一: 网络招徕要甄别 

游客须警惕网络上不具备旅行社业务资质的公司、组织或个人,打着买赠、地区门票优惠等非营利的幌子,组织旅游活动,游客切莫贪图便宜,谨记不冲动不盲从不跟风,不要被所谓“超低价”“0元参与”广告宣传营销话术所迷惑心动。

提示二: 企业资质要合法

在报名参加旅游团时,要确认旅行社的经营资质和经营范围。注意查看工商部门颁发的《工商营业执照》和旅游管理部门颁发的《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或旅行社分社、服务网点《备案登记证明》。

提示三:产品选择要理性 

在选择旅游产品时,旅游者要根据自己的年龄、身体状况和消费能力选择合适的旅游线路及行程安排,切忌盲目追求低价。

提示四: 旅游合同要签订

在参团外出旅游时,旅游者一定要与旅行社签订规范的旅游合同(国家旅游局与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已经联合制订了旅游合同示范文本。

提示五: 游览安全要注意 

在旅游过程中,旅游者要听从导游、领队和现场工作人员的安全提醒和提示,不要冒险参加超过自身承受能力的项目。

提示六: 意外保险要购买

在出行前,旅游者可以结合自身情况和行程安排,到专业保险公司或由旅行社代为选购相关旅游保险,并了解保险条款、理赔范围和赔偿额度,索要保单和凭据,为自己的人身和财产安全提供保障。

提示七: 购物消费要理智 

在购物时,旅游者一定要择证照齐全的销售场所,多走多看,“货比三家”,也要注意听取导游和其他游客的善意提示。

提示八:旅游行为要文明 

在旅游行程中,旅游者的言行代表其所在地区、所在城市的居民形象,出国旅游的游客就代表着国民文明形象。

提示九: 对待纠纷要理性 

在行程中,旅游者如遇航班延误、火车晚点和旅游服务质量等问题,应该保持冷静,依法理性维权,合情合理表达合法诉求。

提示十: 旅游维权要举证 

在旅游维权时,旅游者可以通过电话、信函、来访、网络等方式投诉,递交书面投诉状,并提供旅游经营者或其从业人员所提供的服务与承诺或协议规定不相符的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