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光黔:守护绿水青山的“环保法官”
编者按: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在推进法治贵州建设中发挥榜样的带动作用,贵州省在2019年、2021年、2023年先后举办三届“十大法治人物”宣传选树活动,推出了30位服务大局、厉行法治的先进人物和典型事迹。今年,省委依法治省办、省委宣传部、省司法厅经批准开展贵州省“年度法治人物”宣传选树活动,同时对前三届法治人物进行了回访。近年来,他们在各自岗位一如既往地用实际行动弘扬宪法精神、传递法治力量,影响着身边的每一个人。近日,我们将陆续推出前三届法治人物履职尽责的优秀事迹。
罗光黔,男,中共党员,现任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庭三级高级法官,贵州省第二届“十大法治人物”。2022年,罗光黔从清镇市人民法院环保法庭调到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尽管岗位变动,他始终坚守“以司法护卫绿树青山”的初心,继续发扬敢于担当、勇于创新、善于总结的工作作风,为贵州生态环境保护贡献司法力量。

勇挑审判重担,办理标杆案件
罗光黔始终坚守司法为民理念,敢于担当,善于作为,办理了多起具有重大影响的复杂环境资源案件。
2022年,在贵阳市人民检察院对某公司提起的生态破坏民事公益诉讼案中(该案由法检两长共同出庭),罗光黔精心准备,实现当庭宣判。被告随后支付了赔偿金,案件取得了良好的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2023年6月,该案被最高人民检察院评为协同推进中央环保督察工作典型案例。
同年5月,他审理了贵阳公众环境教育中心起诉两家电站的生态损害民事公益诉讼案。他秉持尊重历史、尊重科学的态度,在法庭主持下,邀请专家及行政管理部门参与调解,最终促成双方达成和解。被告制定了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并承诺落实。2023年6月,该案入选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十大典型案例。
2025年,当贵阳中院环境资源审判庭在贵州省首创“生态技术调查官制度”后,罗光黔率先在一件公益诉讼案中运用该制度审理并作出判决,成为“适用创新制度第一案”,此案也被选为贵阳中院“6·5”环境日新闻发布会上的典型案例。罗光黔承办的这些标杆性案件,为环境司法专门化积累了宝贵的实践经验。

聚焦问题导向,完善制度机制
罗光黔注重运用绿色发展理念指导审判实践。他善于通过具体案件发现问题、分析根源,并在结案后总结提炼,将个案经验转化为可推广的制度规范。
他积极参与并推动多项制度创新:协助环境资源审判庭建立了环保资金管理机制、“林长+庭长”协作机制;配合其他庭室出台了《破产案件中涉环境问题处理指导意见》;推动与其他单位签订《乌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司法协作机制》;探索运用“碳票”推动生态修复等。针对公益诉讼执行难问题,他创新性地提出设立“劳务代偿点”的构想并推动其规范化,目前已形成初步机制文件,为解决司法实践中的难题提供了新思路和新方法。
潜心钻研业务,传播法治理念
罗光黔始终将提升专业能力作为核心任务。他坚持每年撰写调研文章和典型案例,总结审判经验。2023年发表调研文章,参与并完成国家社科基金课题《公益诉讼中的企业权益保护研究》、省司法厅课题《生态环境损害惩罚性赔偿的司法适用及路径优化》及省法院理论调研课题。2025年已完成新的调研文章,并参与省法院相关课题申报。他还积极组织并带领庭室法官共同编写案例,推动团队整体业务水平不断提升。
作为贵州省首批审判专家,罗光黔积极投身业务培训与普法宣传。近年来多次到国家法官学院贵州分院、省生态环境厅等单位,针对“环境案件中的评估鉴定问题”“环境行政执法问题”开展专业培训;他将真实案例转化为生动的法治教育素材,深入省农科院、省水利投资集团等单位围绕“企业常见环境违法行为及责任”等问题进行普法宣传,让司法审判走出法庭,成为生态文明理念的传播者。
罗光黔曾荣立个人二等功一次、三等功三次,被授予“中国生态文明奖先进个人”“贵州省十大环保卫士”等称号。面对新使命新挑战,罗光黔始终以赤诚之心守护司法公正,扛起生态保护重任,让法治的力量持续守护绿水青山,在司法为民的道路上不断书写新的篇章。

